※ 引述《plumbers007 (綜合水果維他命)》之銘言:
: 雖然她是事件爆發原點,但動手的都是大人
: 她主要只是出張嘴,還有因炫耀才讓事件爆發出來
: 最後大概就是大人那群重罰,小孩子裝不懂的話,應該有機會感化關幾年就好?
: 可是某些未滿18的虐殺案,人關出來後還不認為自己有錯
: 例如日本某群青少年,求禁性虐待某女高中生長達半年,最後也是掩埋燒屍
: 但因某個共犯說漏嘴,結果還是被抓到
: 但實際上因為滿18,只被關個幾年後就出來,有的共犯出來後還是又犯案進去了
: 至於其他的關出來後回歸正常生活了,有沒有在犯不知道
: 畢竟每年失蹤人口多,也有時會發現無名屍
: 在犯案的話屍體能藏的更好,然後再也沒人知道了?
刑法未滿14歲是不受追溯,所以14歲以前你殺多少人強姦多少人中華民國
法律都沒辦法制裁你,所以不用想太多11歲那個完全不會有事,很後悔14歲以
前沒殺掉你賭爛的人或者姦了你喜歡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