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少女命案】古、何2男:打死你或強姦妳

作者: vega790205 (vega )   2015-05-22 00:23:38
※ 引述《m06800825 ( )》之銘言:
: 其實我不太懂真的直接判死刑好不好
: 這樣說實在不是太便宜嫌犯了嗎?
: 甚麼都不用負責就可以離開人世 爽到歪頭欸
: 雖然這種方式不會對社會造成負擔
: 但也對社會沒貢獻
: 個人覺得應該要極盡所能的壓榨他們的勞動力吧
: 吃牢飯可以 每天早上勞動到晚上
: 偷懶就體罰伺候
: 例如踩腳踏車發電之類的 環保又實用
: 所以我還是不認為唯一死刑是最好的辦法拉
: 但我也不覺得跟這種人需要講甚麼人權
: 畢竟他們只是碰巧外型長得像人類而已 我的觀察拉
台灣一向是配套措施很爛的地方
導致廢死長年以來都沒辦法在台灣宣揚
什麼好法律都把配套措施拿掉的偉哉立委
我是不知道台灣人到底知不知道
什麼叫制度的重要性
廢除死刑 然後讓這個人永遠無法假釋
替國家做事情做到死 這還算可以
不過定下來絕對不是這麼一回事-.-
作者: b6byc (oopp)   2015-05-22 00:27:00
台灣人? 不是鬼島人嗎?
作者: ken147887 (白井)   2015-05-22 00:30:00
配套?那是什麼?能拿回扣嗎?
作者: ohkokusa (學姊太超過)   2015-05-22 0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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