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5-05-22 12:44:37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桃園「林閔政」竊手機 全台林閔政都倒霉
3.完整新聞內文:
梨山賓館執行副總林閔政在本月初接獲一張桃園地方法院傳喚通知書,指他涉及一起侵佔
案件要出庭做證,因林近日不曾在桃園停留,不知自己為何被法院傳喚,向桃園地院書記
官詢問原因後,得到令他傻眼的答案,原來是桃園有一人把手機借給一名叫「林閔政」的
男子,但對方未歸還手機,因此失主提告,但不知對方年籍、身份,法官居然從電腦搜尋
全台20、30名都叫「林閔政」的男子,再隨機傳喚3、4人「釐清案情」。
林閔政痛批,法官不明查秋毫,居然隨便從電腦中抽調幾個同名同姓的人做證人,「台灣
的司法調查真的就是這樣調查的嗎?」且他因在梨山賓館工作,出入不便,今早打電話詢
問書記官,自己跟案情無關、還要從遠從梨山過去,「可以不要去嗎?」書記官表示需要
向院方請假才可,讓他覺得很無奈很無言。(李陳信得/台中報導)
林閔政臉書全文
台灣司法太可怕了… 【是法官太混 ? 還是這是司法常態】
我遇見了…我被傳當證人…原因是因為…
有一個侵佔的人說 "他把手機借給一個叫 "林閔政"的人…
然後法官就把所有叫 林閔政 的都查出來 看誰要來當證人,
然後比照有相關的,我 林閔政 就被傳喚了…
干我屁事啊… 干我屁事…干我屁事… (很無辜所以 說三次)
1、法官沒有查證的本事,沒有調查的能力,也不能這樣亂花國家的證人費吧…
2、如果我很閒,或我在當兵,或工作壓力很大,我會很樂意出庭,去桃園作證,領個證
人費…
3、傳喚相關證人…現在是用隨機點名的嗎 ?
是桃園的法官太混…還是這是司法常態…
請教 我這些曾經跑法院的 好同事們?
作者:
L0v35 (是零ä¸æ˜¯æ)
2015-05-22 12:46:00改天去法院說雅婷借相機不還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5-05-22 12:46:00我們可以從烏干達外聘法官來解決這個問題
作者:
egain (天國直達車)
2015-05-22 12:46:00幸好不是陳雅婷
作者:
tasogare (tasogare)
2015-05-22 12:46:00桃園地院檢察署吧 法官才沒有那麼勤勞
作者:
XWSL (XWSL)
2015-05-22 12:46:00怡君
作者: asd456fgh778 ( ) 2015-05-22 12:46:00
還好不是金城武
作者:
axzs1111 (★~板橋本環奈~★)
2015-05-22 12:46:00還好不是基努李維 不然我就慘了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5-05-22 12:47:00
請假只是這次不去,下次還是要去啊,天真什麼?
作者:
mayko (mayko)
2015-05-22 12:47:00證人費夠他往返桃園梨山一趟嗎XD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5-05-22 12:47:00還好不是陳柏翰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5-22 12:47:00先確定是法官吧
作者:
urdie (凵尺口工巳)
2015-05-22 12:47:00怡君 雅婷表示: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5-22 12:48:00應該是檢方傳的吧
作者:
Cassander (Cassander)
2015-05-22 12:49:00雅婷怎麼辦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5-22 12:49:00這根本就是擾民
作者: KNVSEOC (佛利沙的"SA") 2015-05-22 12:49:00
彭政閔表示:干我屁事
不過這種不知道要告誰的情況還蠻常見的 處理上有夠麻煩
作者:
a58805082 (5秒ä¸å‡ºæ‰‹)
2015-05-22 12:52:00法官叫啥,說出來給大家認識一下吧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5-05-22 12:52:00刑事案件的話,那就是檢察官先失職在先
作者:
Gary5566 (↖煞☆曹格㊣56★气↘)
2015-05-22 12:52:00還好不是金城武 不然八卦版人氣不知道要—多少
作者: Reichs33577 (尼祿) 2015-05-22 12:52:00
不知對方年籍、身份→那你又知道他的名字是真是假?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5-05-22 12:52:00吳為平?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5-05-22 12:53:00民事的話,法官就該直接駁回,告訴人自己把人確定再說
作者:
zxlt3722 ((/‵Д′)/~ ╧╧)
2015-05-22 12:56:00還好不是雅婷 怡君 冠宇
法官不意外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Ahfire (我狂熱自己的模樣)
2015-05-22 12:57:00要是吳彥祖 全台各縣市代表又有得煩了
作者:
baobeising (㊣Ptt㊣最強a思想家-肚臍)
2015-05-22 12:59:00雲林敏政 報到
作者: NOKIA3210 (諾基亞3210) 2015-05-22 13:00:00
陳建宏表示好險
作者: w76530 2015-05-22 13:00:00
台灣法官一堆思維跟不上社會的不意外
恐龍法官:我只會讀書跟GOOGLE!沒人教我怎麼找人!
作者:
ccucwc (123)
2015-05-22 13:03:00去戶政單位調相片給提告人指認就好了啊!抽樣傳喚是傻了嗎
作者:
LAN620 (885248545)
2015-05-22 13:03:00結果嫌犯改名 崩潰!
作者: yatola (Lucky Day) 2015-05-22 13:08:00
鳩竟是法官太閒?還是靠山很有力這以這樣搞 ?
作者:
antyo (不是螞蟻)
2015-05-22 13:20:00最可怕的是叫原告自己去要戶謄,之前被亂告還被取得個資,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5-22 13:20:00法官不意外
作者:
kto0623 (Dreamnever)
2015-05-22 13:23:00有遇過 書記官根本再混
作者:
zerson (wind-z)
2015-05-22 13:32:00..抽查是啥小阿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5-22 13:35:00真的是干我屁事 法官:一切合法 謝謝止叫
作者: XDD (XDD) 2015-05-22 13:35:00
浪費的資源加交通費,早就遠超1隻手機了吧,白吃法官
他...文章...也...太多...了......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05-22 13:38:00
桃園.....唉還滿奇怪的 這種拿不出證據的 早就該駁回 不然也是從手機門號發訊點去查 哪有這樣的而且萬一他借的人用假名咧 查全部也找不到
作者: Pet (我很乖) 2015-05-22 13:44:00
看了老半天 連法官叫啥都不知道 XD
作者:
gsuper (Logit(odds))
2015-05-22 13:51:00隨機傳喚3、4人....
作者:
schopan (去)
2015-05-22 14:05:00看誰腦袋裝大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