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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校生作弊開除 打官司敗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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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校生作弊開除 打官司敗訴定讞
中央社中央社 – 2015年5月23日 上午10:49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3日電)國防大學林姓女學生3年前考試帶小抄被開除學籍,她
打官司想復學。但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她看小抄作弊,裁定她敗訴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林女原是國防大學法律系學生,在民國101年11月期中考考哲學概論時,
遭同學向監考老師檢舉帶小抄,監考老師在她桌上發現筆記紙張。國防大學依軍事學校學
生研究生學籍規則「考試舞弊開除學籍」開除她。
林女提申訴和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她主張,當天沒有作弊,她一時忘記收好筆記
,發現後心慌將紙壓在鉛筆盒下。她僅違反試場規則,學校處分違反比例原則,不符「宜
教不宜殺」、「有教無類」,請求撤銷開除學籍的處分,讓她復學。
國防大學反駁,有5名同學檢舉林女作弊,且她事後傳簡訊給同學自承「我知道犯下大錯
…自做自受吧!」為維持軍人及法律人剛正不阿性格,軍校學生管理規則才會規定考試舞
弊者一律開除,並未違反比例原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她是看小抄作弊,軍人的品德事關國軍戰力為由判她敗訴,國防大
學處置並無不當,判決她敗訴。林女不服提起上訴,但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她未具體指出原
始判決何處違法,裁定駁回上訴,全案定讞。10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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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認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