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影片收進YouTube播放清單 男枉賠2萬

作者: geniuscheung ("萌"是一種原罪)   2015-05-25 13:07:34
※ 引述《AllenHuang (∴'☆:∵★.\:)》之銘言:
: 影片收進YouTube播放清單 男枉賠2萬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525/36569985/
: 智財局指不違法 片商仍濫告百件
: 蘋果日報2015年05月25日
: 知名國片《聽說》(上圖)、《天后之戰》(下圖)的代理商,狀告多名民眾違反《著作
: 權法》。翻攝網路
: 張姓男大生把影片加入YouTube播放清單,竟遭業者要求簽悔過書並賠錢和解。吳珮如攝
: 【吳珮如╱台北報導】北市張姓男大生去年十月,上YouTube看國片電影《聽說
: 》、《天后之戰》後,隨手將影片加入播放清單收藏,卻遭代理商飛行國際、海
: 樂影業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士林地檢署認為張男沒違法,但尚未做出不起訴
: 處分前,雙方卻先以兩萬元和解。辦案人員指出,類似案件全台至少上百件,已
: 有不少人花冤枉錢賠償業者。
: 張姓男大生把影片加入YouTube播放清單,竟遭業者要求簽悔過書並賠錢和解。
: 吳珮如攝挨告的張男日前無奈表示,當初只是順手將YouTube上的《聽說》、《
: 天后之戰》兩部國片,加到收藏清單,以便下次有機會可以重看一次,豈料竟因
: 此挨告。張男說,他四處徵詢法律意見,雖自認不違法,但對方不斷要求和解,
: 甚至揚言「既然提告了,就不會空手而回」,讓家境普通的他非常緊張。
: 開口就討和解金
: 張男指出,對方一開始要求三萬元和解金,但他無法負擔,雙方喬到一萬元,對
: 方還稱因他是學生才給優惠價。張男不願再跑法院耽誤課業,才各以一萬元與兩
: 家公司和解,還簽下悔過書換取撤告,檢方因此對他做出不起訴處分。
: 另名洪姓男子去年十月間,同樣將《相聲瓦舍》的影片加入播放清單,被飛行國
: 際控告,北檢認為,違反《著作權法》的要件包括「公開傳輸」和「重製」,洪
: 男僅將影片加入播放清單,且播放清單並非向公眾傳送,不構成公開傳輸,因此
: 不起訴洪男,但雙方早用五千元達成和解。
: 洪男昨說,他做過功課自認不違法,但對方開口就要求和解,他不想跑法院才和
: 解,但事後回想覺得心有不甘。
: 被告多為大學生
: 其實智財局今年一月曾在網站發文說明,除非民眾將侵權影片上傳YouTube才違
: 法,若僅單純利用超連結,將他人上傳的影片加入播放清單,目的是為觀看方便
: ,並不違法。辦案人員指,全台各地檢署近期至少接獲上百件類似案例,被告多
: 半是大學生,均因擔心觸法選擇和解了事。高檢署已行文各地檢署,要求注意此
: 類案件。士林地檢署昨表示,檢方會再深入了解,這些公司的作法是否有違法之
: 虞。
: 稱使用者應付費
: 飛行國際公司法務陳正剛昨表示:「這牽扯到民事問題,使用者本應付費。」海
: 樂影業法務郭玉鳳則表示,近期已沒提告了,但對於和解金一事,她則稱:「我
: 不需要跟你回答這個問題。」
: 網路上傳下載電影相關刑責
: ◎未經授權擅po電影或寄給他人分享
: ◎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重製物,最重處3年徒刑,併科75萬元罰金
: ◎上網看他人po的電影
: ◎僅觀看尚不構成刑責
: ◎下載電影居家觀賞
: ◎若公開播放最重可判刑3年,併科75萬元罰金;以BT下載涉公開傳輸,刑度相同
: ◎下載電影再燒成光碟販售
: ◎可處5年以下徒刑,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講過幾百次了
告都可以告
為啥底下推文還會有"這告的成嗎"的這種問題?
從這裡就可以看出,一堆人還是認為被告就是有罪就是有問題才會被告
根本錯誤觀念
基本上如果你認為你沒有犯罪但還是被告了,就是成本戰了
這個成本有......
金錢成本=請假扣全勤,交通費
(很多人不知道可以申請轉移到你指定法院,請永久置底4X的教學,拜託
很多人被告也不去做功課,每次我打完相關文章就有人會密我我被告了怎辦
要別人無條件幫你服務到好,沒這回事,自己去做功課!!!)
時間成本=出庭
機會成本=出庭時間不是你決定,你或許會因此損失什麼
精神成本=人會對未知、不確定趕到恐懼,就算你知道你應該無罪,但就是有那個"應該"
你就會怕
家庭成本=這個是最大的成本,老人們因為經過黨國白色恐怖時代,對被人欺壓總是習慣
容忍,被告了第一反應就是能和解就和解;還有就是錯誤觀念,認為被告就是有罪,所以
整天念你"你就是整天在那邊上網才會被告"(老人普遍不上網不了解其實網路就是馬路)
從新聞和一些回文可以看出,最大成本就是家庭成本,被告最多的是大學生
家庭碎念的普遍是不懂網路的老人,老人在家的地位比被告的高
因此被這樣碎念,能不和解嗎
我看過太多被告就家庭革命的
還有,請不要回文或推文罵這些公司,我不希望又看到幾天後的新聞是類似的
還有,我看到原文底下推文提到律師,拜託,律師費遠大於和解金啦
除非你是要爭一口氣反告的,不然成本考量完全不划算
還有,印象中和解金都會簽保密條約啊,怎麼每個都敢說出來?
不怕再被告一次嗎?
隨著網路時代來臨,資訊光倍速,12年國教必須要有法治課
還有司法應該改革了,告人應該要有過度訴訟費用
作者: RaphaelJr (天主教傳教士)   2015-05-25 13:08:00
最新國片強擋:想與上帝火拼看誰厲害 XDDDDDDDD
作者: kisaku1980   2015-05-25 13:08:00
中肯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5-25 13:09:00
智財法用刑法處罰真的不太好~告人零成本
作者: oidkk (嘖嘖)   2015-05-25 13:09:00
推一個 以本案來說其實不出庭似乎也沒關係
作者: bj45566   2015-05-25 13:09:00
請問檢察官就說不起訴了是要到哪個法院出庭啊?
作者: foreverler (ler)   2015-05-25 13:10:00
19公司!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來是如此耀眼啊)   2015-05-25 13:10:00
請教一下 為什麼這些公司可以知道私人播放清單
作者: mocca000 (優質妹文製造機)   2015-05-25 13:10:00
YOUTUBE搜尋 片名 過濾選播放清單
作者: Ilat (巴妻酒似舞)   2015-05-25 13:11:00
推最後 不過照KMT強硬推課綱的態度來看 不可能會有法治課程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來是如此耀眼啊)   2015-05-25 13:13:00
了解 謝謝
作者: calvin301301 (七索)   2015-05-25 13:13:00
播放清單預設是公開的
作者: zerson (wind-z)   2015-05-25 13:15:00
推,法治教育和改革還有很大的改革空間
作者: oidkk (嘖嘖)   2015-05-25 13:17:00
那可以不出庭嗎?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15-05-25 13:17:00
總之就是鑽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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