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打應逼新婚妻爆菊 惡夫強辯「她喜歡」
2015年05月25日18:55 http://goo.gl/IkicQg
新北市淡水一名20多歲男子與妻子去年2月間結婚,但新婚才1個月,男子回家發現妻子在
整理鞋櫃,懷疑妻子是為了掩飾外遇,憤而出拳朝妻子臉猛揮猛打,不但拿黑色膠帶將妻
子嘴巴封住,還將妻子左手綁左腳、右手綁右腳,成了一個無限大的符號「∞」,用按摩
棒和生殖器對妻子肛交,妻子隔天才向姊姊泣訴並報案,男子性侵妻子部分被
士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另毆打妻子部分則依傷害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指出,丈夫否認性侵,辯稱兩人床頭吵床尾和,用按摩棒和膠帶綑綁都是情趣,妻子
也很喜歡,並沒有抗拒。妻子證稱,丈夫確實曾在兩人嘿咻時,要求肛交和使用按摩棒,
但她因會痛並不喜歡,但只有她拒絕,就會被丈夫毆打,且以前丈夫並沒有用膠帶綑綁她
,這次丈夫是先毆打她後,就用膠帶綑綁她、甚至封住嘴巴,過程中她有反抗、哭泣,但
仍被性侵。
法官審酌,妻子被打得鼻青臉腫後,不至於馬上原諒丈夫,且兩人事後對話紀錄證明,丈
夫一直向妻子道歉博取原諒,認定丈夫犯案,以非常態的方式性侵妻子。(吳珮如/台北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