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panEmperor (暗天皇黑鮑)》之銘言:
: 很難嗎?
: 應規定所有的寵物在出生的時候都要打 RFID,
: 上面記錄寵物主人的連絡方式. 以便於寵物走失時能迅速的連絡主人.
: 打 RFID 的同時, 就可以依據此類寵物的社會成本, 計算不同的稅金.
: (如加拿大不同狗的稅金不同.)
: 若發現沒打 RFID 的流浪動物, 抓來就放拍賣網站, 公告14日.
: 動保或個人想買, 就花錢打 RFID 交稅就可以帶走, 從此該動物的行為由新主負責.
: 若14天沒人要買, 就人道銷毀.
: 另外, 法律應另行規定不得對無 RFID 動物主張所有權.
: 若沒打 RFID 的寵物被抓走了, 自己上網把它買回來.
這個不就是現行法律有的寵物應植入晶片
你去看一下動保法好不好 連罰則都有了
: 至於繁殖場亂生動物的部份, 其實就把非法繁殖改成重刑事罪就好了.
: 亂生小狗就給他關個五年八年, 每隻非法狗罰一萬, 想挑戰法律的人自然變少.
繁殖場的取締也是依法有據
: 這麼簡單的事還可以想那麼久. 動保人士都那麼無知???
民間動保人士的盲點是不願正視TNVR並無法根絕流浪動物
而你這類的想法就是很典型政府機構大頭和官僚思維
就一直疊疊疊疊床架屋 法律一直修修修修修
很完善啊 完善到過了頭
可是根本不是制度問題
從頭到尾完全都是執行面的問題
政府基層人力短缺
民間動保團體跟政府機構唱反調
有能者不願進入官方體制改善
旁邊敲邊鼓關心動保議題的民眾無限唱衰和黑政府機構
基層的兩邊力量一直在互相抵消
法條再修一百年都不會有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