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ocow (void)
2015-05-25 23:27:46https://goo.gl/MfsuX
台灣近幾年與貪腐有關的議題,許多都跟居宅正義脫不了關係;大埔案、美河市案、大巨
蛋案等多起與土地開發、都市更新相關的案件,也引發年輕人積極參與政治的熱潮。
在台北市長柯P上任之後,關於政客與建商之間齷齪交易的證據越來越多、也越來越清楚
,台北市兩任市長馬英九跟郝龍斌,早成過街老鼠,大家都等著2016年520之後,檢調的
一波波「重啟調查」。
想不到在這樣的氛圍之下,立法院還是要在明天(週二)進行「都市更新條例」的黨團密
室協商,然後,一個還是由建商主導、充滿爭議的行政院版修法草案,很可能就要送進院
會表決,經二讀、三讀之後,成為不肖建商日後繼續侵蝕居宅正義的護身符。
今天上午,我參加了由「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主導的記者會,與會者希望國、民兩
黨,不要以為都更的爭議已經沒有人注意,企圖在這個時候偷渡一堆與都更有關的爭議條
款。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的訴求非常簡單,就是:
1、都更條例談錢不談居住權,扭曲城市發展,造成環境破壞,本應廢除!
2、92名立委曾聲請「強拆條款」釋憲,如今竟偷渡「強拆條款」!
3、我們要求:國、民兩黨立即停止都更條例黨團協商,爭議條款公開辯論接受檢驗!
我在這裡,也把「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針對修法,特別呼籲營建署與立法院要注意
的一些修法意見的細節列出。其實,聯盟仔細得連「條號」(條號比照行政院草案)都列
出,就是怕偷懶的官員、委員以後還有藉口。
聯盟主張:
1、修正§3實施者定義,都市更新不應由建商主導!
2、停止圈地搶建,廢除§21任意圈地條款!
3、杜絕假聽證、真公聽,§32-1聽證程序應明訂規範,不應授權機關自訂規則!
4、公有地不應透過都更賣財團,§43公有地應回歸國產法規範。
5、廢除§55強拆條款,終結都更迫遷!
6、廢除§64容積獎勵條款,停止賤賣天際線、圖利財團!
「建商立委」充斥立院,他們在商人以自身利益為依歸、毫無規劃且沒有公益、正義觀念
的操作下,成為台灣土地炒作的幫兇,當然,選舉接近時,建商大筆大筆競選經費的贊助
,就是這種「建商立委」的「膽」。
我們不要一個在沒有辯論情況下「密室協商」掉的都更條例,然後埋下日後更多抗爭的伏
筆;我們希望與人民福祉、社會正義有關的法案,其討論過程都攤在陽光下,如此而已。
包括吳育昇在內的內政委員會成員,如果你們膽敢忽視人民的聲音,一再地把建商當成你
們的衣食父母好生伺候,那你們就等著人民的反撲吧!
※今天,我臉書上,擺的是「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
的資料。我在記者會現場,看見許多都更案件的受害者,分屬不同的都更案,臉友如有時
間,請多多關心他們的案件、處境。因為明天,也許你就是下一個受害者。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
facebook: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
網站:http://www.tajur.org.tw
銀行: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松山分行
銀行代碼: 012
戶名: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 彭龍三
帳號: 709102712756
統一編號: 26201875.
電話: 02-2765-1627
傳真: 02-2761-8463
地址:台北市松山路348號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5-25 23:28:00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5-05-25 23:28:00這算濫用爆掛嗎?
作者: satan24 (yes) 2015-05-25 23:29:00
喔
作者:
iamchyun (是否執行BB2039.exe)
2015-05-25 23:29:00馮光遠選上的話 希望可以在薇格辦慶功宴 讓平民看看
作者: hung9465 2015-05-25 23:32:00
更生人加油。
作者:
toinnd (黑咩咩)
2015-05-25 23:34:00就算沒有笑話一樣給推
作者: kenro 2015-05-25 23:35:00
推,偷渡建商條款真的很機歪
作者:
GoNow (狗腦)
2015-05-25 23:35:00都市更新不應由建商主導!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5-25 23:47:00wego
作者:
ienari (jimmy)
2015-05-26 00:09:00推
作者: siyow (siyow) 2015-05-26 00:15:00
推馮光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