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法就判死刑? 你的認知是?
死刑判決並非這麼簡單 這攸關一條人命
今天撇開 廢死以及支持死刑 的議題
依照你說的一犯法就死刑
你要如何去定義 執行死刑的罪名
嚴重層級至哪?
以及如果法官誤判?
或是嫌疑犯被誤陷
及死刑犯並非真兇
種種一切不確定因素
如果因此被誤判以致死刑
導致人死了? 你要如何挽回?
以及你要如何去定義?
要不以後死刑簽訂 一切都給你簽?
要不誤判罪孽給你承擔
不知道要說你天真還是傻?
你以為簽下死刑 跟寫死亡筆記本一樣?
寫個名子就好?
總歸一句 別傻了孩子
※ 引述《JapanEmperor (暗天皇黑鮑)》之銘言:
: 很多人說沒差,
: 但實際執行的時候治安會變很好。
: 如果撇開人權來看,
: 新加坡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 新加坡之所以採取嚴刑峻罰的原因,
: 也是他發現新加坡在日佔時期的時候,
: 日軍處罰非常嚴厲,
: 就算後期日軍節節敗退,新加坡餓死一堆人,
: 還是沒什麼人敢犯罪。
: 事實上,增加刑罰不會減少犯罪,
: 只是部分人權人士的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