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和解共生 模擬憲法法庭認定死刑違憲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5-05-26 20:43:27
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完整新聞標題:
和解共生 模擬憲法法庭認定死刑違憲
3.完整新聞內文:
葉瑜娟 2015年05月26日 14:48
經過前2次的辯論後,模擬憲法法庭26日宣告死刑違憲。(余志偉攝)
「模擬憲法法庭」26日針對死刑是否違憲進行宣判,在9位大法官中,有5位認為現行死刑
制度違反憲法所保障的人性尊嚴及生命權,因而宣告死刑違憲,而9位大法官一致認為聲請
人湯申判決審理過程違反正當法律程序而違憲,應予撤銷並發回台灣高等法院重審。審判
長羅秉成認為9位大法官跨越廢死、反廢死的鴻溝,達到「對現行死刑制度不滿」的共識,
而這趟旅程雖已告一段落,但真實世界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模擬憲法法庭由前大法官許玉秀發起,目標是透過模擬憲法法庭的方式,促進社會針對高
爭議議題、分歧意見對話,第1屆憲法法庭討論討論同性婚姻是否合憲,而第2屆模擬憲法
法庭則以28年前轟動一時的鄒族青年湯英伸案做為案例(模擬法庭中為湯申)來討論死刑
的合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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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憲法法庭死刑由前大法官許玉秀發起。(余志偉攝)
羅秉成宣讀審判結果,審判主文共分為4項,第1、2項為《刑法》第33條第1款「死刑為主
刑」及《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者得科處死刑」規定已牴觸《憲法》,自即日起失其
效力;第3項則是最高法院民國76年度湯申案牴觸《憲法》,應予以撤銷並發回高等法院重
審;第4項為其他已科處死刑但尚未執行的判決,量刑部分自即日起失其效力,並由最高法
院於2個月內重行審理。
主筆大法官張文貞進一步說明判決過程。她表示,9位大法官中有5位大法官認為我國
《憲法》對人性尊嚴有絕對保障,既然人性尊嚴絕對不可侵犯,那麼生命權作為人性尊嚴
的前提也絕對不可侵犯,因此以5比4通過《刑法》第33條「死刑作為主刑」已違憲的結論
;而有7位大法官認為《刑法》第271條「得科處死刑」違憲,加入認同違憲行列的2位大法
官認為台灣已將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內國法化,死刑科處必須合於「
最嚴重罪行」,然而目前殺人要件過於寬泛,並不一定合於「最嚴重罪行」,因此認為死
刑規定雖合憲,但只有「最嚴重罪行」才能科處死刑。
而針對第3、4項湯申判決的部分,張文貞解釋,9位大法官都認為湯申審理過程違反正當法
律程序而違憲,因此湯申判決須發回最高法院重新審理,必須包括事實及證據的調查,因
而第3項決定發回判決;至於已科處死刑案件刑罰應如何處理?張文貞解釋,多數大法官認
為死刑作為主刑已違憲,因此最高法院須重新量刑,因此死刑案件受刑人須面臨人身自由
拘束問題,於2個月內開始處理,而少數不認同死刑違憲的大法官也認同目前死刑科處不算
「最嚴重罪行」,也認同應將多數案件送回最高法院重申審理是否在「最嚴重罪行」。
羅秉成說「廢除死刑不是時尚品,並非為了潮流而盲目追逐潮流,死刑不是絕對的錯,但
也不是非要不可」。他感謝模擬法庭所有大法官的努力,並說雖然大法官針對死刑是否合
憲辯論激烈,但所有大法官都一致認同現行的死刑制度有瑕疵,而在聽取言辭辯論庭中被
害忍家屬王薇君及林作逸的辯詞後,大法官們認為國家應落實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並保障
犯罪被害人的刑事司法權益,希望這次的模擬法庭判決結果可以讓社會大眾聽聽各種意見
,看看不同方是否能「再靠近一點」。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50722
5.備註: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5-26 20:44:00
一命償一命,別浪負納稅的錢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5-05-26 20:44:00
北七,讀法讀到頭殼壞去
作者: hongtm (台灣加油)   2015-05-26 20:44:00
沒死刑難怪台灣治安越來越差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5-05-26 20:45:00
如果依憲法生命權不可侵犯,那殺人的就違憲了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5-26 20:45:00
違你娘幹
作者: hongtm (台灣加油)   2015-05-26 20:45:00
法官很多都只會讀書都跟社會脫節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5-26 20:45:00
不玩文字遊戲怎麼叫憲法討論
作者: tomdeng (花生TOM圓)   2015-05-26 20:45:00
參加的人都早就有心証了 這種家家酒法庭開了幹嘛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05-26 20:46:00
人性尊嚴是啥意思阿,好奇問一下
作者: hongtm (台灣加油)   2015-05-26 20:46:00
他們對得起那些冤魂嗎?
作者: bahano (新竹的風好冷阿)   2015-05-26 20:46:00
就是有這些人再亂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5-26 20:46:00
法官:被告還有教化之虞,由死刑改判無期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5-05-26 20:46:00
讀法律都會讀到連基本邏輯都不懂嗎?上次有個沒邏輯的北七也是跟我嗆什麼法緒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05-26 20:47:00
我上次去法律板問他們真的不考邏輯
作者: momoisacow (不良牛)   2015-05-26 20:47:00
台灣的警察司法系統讓你這麼放心判死嗎
作者: hihi29 (無)   2015-05-26 20:47:00
哪來的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律人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5-05-26 20:48:00
應該是這樣沒錯,背法條都來不及了,哪管邏輯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5-26 20:49:00
一堆頭殼壞掉的法律人 像司法院對支付命令的態度已經很清楚地展現他們的顢頇了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5-05-26 20:50:00
除非台灣人都像宏都拉斯大使那樣大氣度才可能廢死
作者: milk830122 (SuperX)   2015-05-26 20:50:00
以後在鬼島開無雙亂殺人都不用判死嗎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05-26 20:53:00
不是阿引用就很怪阿,人性尊嚴是啥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05-26 20:57:00
憲法第77條都沒在管了 兩公約施行法根本就立法錯誤就是另一個懲治盜匪條例 這些廢死的還好意思拿來用
作者: tim770503 (Tim)   2015-05-26 20:58:00
看ptt鄉民留言會變笨
作者: darknight127 (松山a小蝙蝠<3)   2015-05-26 20:59:00
看ptt鄉民留言真的會變笨
作者: CALLING (Hideki)   2015-05-26 21:08:00
冤魂?被誤判打掉的算不算?還救不回來還是誤判的話法官檢察官也跟著打掉?提高司法品質今天看到這新聞就知道PTT又有得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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