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打贏山難國賠官司、救難機制改善/「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5-05-28 18:18:47
※ 引述《Kaili (飛人)》之銘言:
: 今天若是張媽推的是整個制度的改善,
: 我完全讚同,
: 但國賠,
: 很難認同啊…
改制度?你會先跳腳吧
領隊一山一證,該路線最少走過五次以上
副領隊一山一證,該路線最少三次
登山前繳交路線計畫,每十人中須有證副領隊各一名,含山青在內
如山友十人,山青三人領隊兩人總人數達十五人,則須再增加領隊
和副領隊各一名
非政府機關認證團體不得申請入山證,登山團體須備有專業救難隊
一支或與有專業救難隊之民間團體簽約
禁止單人入山,單人入山三不原則,不核發入山證,不允許入山,
不給予任何救援
路線由政府相關單位研訂,若預走非政府規定之路線須事先申請,
不得任意變換路線違者處五百萬元以上罰款,如需救援則加罰救援
相關費用
非政府規定路線除需正副領隊外全體隊員於該山登山經驗不得少於
兩次全程
登山者需在向政府機關辦理相關證件,以便紀錄登山路線
: → CloserJ: 國賠六百多萬 人家花了上千萬在改善登山環境 你有看到嗎 05/28 17:22
花上千萬的目的是在於要讓自己傻傻獨攀的人可以有免費救援的機會?
作者: theyolf (qq)   2015-05-28 18:22:00
新制度 要登山 請全家一起去
作者: xxx5566xxx (禍國殃民馬英九)   2015-05-28 18:25:00
不管人多人少,入山先簽自負搜救費用切記書就好了。
作者: hihi29 (無)   2015-05-28 18:25:00
推這篇
作者: ezpeer15 (藍山咖啡)   2015-05-28 18:26:00
原來是這樣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5-05-28 18:30:00
你當是共產國家喔,還不給予救援哩台灣自找死路的那麼多,以後自殺自焚的都不要救好了出門也有車禍風險,出門都自找的,車禍也不要救風險你說了算嗎?來比一下死亡人數,是車禍的多還是山難的多照你的邏輯開車的自找的啊,不對嗎?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5-28 18:37:00
幫噓tony沒內容硬凹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5-05-28 18:37:00
什麼東西耗費社會成本就要禁止、不救的邏輯,你自己覺得正確嗎?耗費社會成本的東西可多哩
作者: www329 ( 川 川)   2015-05-28 18:38:00
tony 你去當看看消防員好了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5-05-28 18:39:00
又要提消防員,你有去看張家人的訪問嗎?他們都說消防員很辛苦,這種辛苦就是體制不健全搜救不專業的結果,這也是他們要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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