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剛好收到台北勞檢所的回函
同樣的情況,當天工時-100分鐘休息=實際工時,涉嫌違反雙週84工時法規
在台北叫違反30-1條變形工時,
第一次5/6檢舉,5/28回函,中間檢查兩次
http://imgur.com/i6TXERn
在台南叫一切合法,謝謝指教,政風處蓋章保證一切合法
1/6第一次勞檢,到現在投訴四次勞動部信箱,五月才說有違反30-1條變形工時
http://imgur.com/H82gNpj
誠心建議台南市勞工局可以叫資工局,比較名實合一 ^.<
補充一點,怕有人誤會已為台北可以勞檢台南,不是喔,我是按區域檢舉的
台北市勞檢的台北門市,台南市勞檢台南門市
基本我把全省各門市都舉報了,除桃園沒有,接下來可以看哪個直轄市戰力最強XDDD
※ 引述《harry458030 (我的下面A到K)》之銘言:
: 暑假將近
: 小弟開始著手尋找暑期打工機會
: 找著找著 我做了一個夢
: 夢到我在南邊的一個觀光小島
: 島上最大家的機車出租行需要10位不等的工讀生 需要駕照
: 小弟對小島很有興趣
: 於是問了工資跟工時
: 雇主這麼回答
: 工時:第一班船進港到末班船出港
: 換句話說就是早上8:30~17:30
: 工資是500+午餐 忙碌時午餐費100元自理午餐
: 9小時換算下來只有600 一個觀光聖地的大店家如此壓榨勞工?
: 南部人純樸這麼好欺負 基本薪資115放在那邊
: 我跟老闆娘周旋了一下 然後我夢就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