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差點撞到人 對方威脅不道歉 綁票並強姦

作者: RaspberryPi (樹梅派)   2015-05-29 07:30:29
※ 引述《Niixtion (優夜)》之銘言:
: 代PO
: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班的女同學說在路上差點發生擦撞
: 結果被加害人肉搜查到LINE的資料騷擾
: 對方揚言找黑道綁票、強姦
: 造成我們班的女同學身心恐慌
: 所以想知道是否有人知道這位加害人
: 或者遇到這種事情該如何處理?
: 內容圖片有18禁慎入
: 請各位幫幫忙 拜託了
: 已經 報案 了 並且做筆錄 警察也正在了解狀況
: 另外
: 剛剛在FB找到了類似的對話以及叫做瑄兒一樣的照片
: https://goo.gl/QsGYDE
: 所以應該是詐騙無誤,至於為什麼都發生在南部我就不知道了
: http://imgur.com/OQWTeQX
: http://imgur.com/HJq5Ial
: http://imgur.com/CdIqpXz
: http://imgur.com/iJUcoff
: http://imgur.com/LC3jKp9
: http://imgur.com/4jWnXmR
: http://imgur.com/OB5QnWX
: http://imgur.com/h1qwKZ4
: http://imgur.com/2M2eD4d
: http://imgur.com/PRhnGKn
: http://imgur.com/jTBtjse
: http://imgur.com/grXnmO8
: http://imgur.com/Py2bBIk
: http://imgur.com/jYYN9SK
: http://imgur.com/LOsBR3n
認真回!
你這樣警察大多只會備案而已!
還沒發生事情前他們都不太想理
你應該要先去找「公證人」先把你的line、fb看完截圖,直接去法院提告恐嚇!
這樣法院才會去調ip去叫警察抓人!
很多警察都不會因爲網路恐嚇去調ip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因為我也親身經歷過
作者: pigers (pigers)   2015-05-29 08:58:00
先打110說遭到恐嚇,應該搓不掉吧?
作者: awangya (阿丸兄)   2015-05-29 08:59:00
看記者要不要報一下吧!上新聞警察也只能查了
作者: vvus (不囧)   2015-05-29 07:32:00
因為公務員都嘛有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
作者: SRNOB (SRNOB)   2015-05-29 07:32:00
我要咬你歐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5-05-29 07:32:00
都是匿名呀,史艷文殺死黑白郎君要判黃俊雄死刑嗎?
作者: uonyang (陶歐卡稱)   2015-05-29 07:37:00
只好請鍵盤柯南
作者: bobju (枯藤老樹昏鴉)   2015-05-29 07:38:00
總之不管結果如何 先去執行就對了 態度太軟弱必被軟土深掘
作者: photopower (powermoney)   2015-05-29 07:42:00
跟他說你都猜錯了我是網軍成員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5-29 07:42:00
恐赫是公訴罪,不管你要不要告,都要辦,和備案無關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5-05-29 07:59:00
這個我就要支持你了,遇過事情的就知道沒有什麼叫公訴罪的,什麼罪都可以用其他方式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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