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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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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雙屍案更一審 謝依涵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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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蠍女謝依涵前年犯下震驚全國的八里雙屍命案,高等法院更一審今早依強盜殺人罪,
判謝女死刑。全案仍可上訴。羈押中的謝女日前出庭時,表明今天不願出庭聆判,暫時無
法得知她對判決的回應。
謝依涵(29歲)前年2月16日在新北市八里區媽媽嘴咖啡店當店長時,趁70多歲熟客陳進
福、張翠萍夫妻到店內,下藥迷昏2人,先後扶到店外淡水河畔紅樹林裡殺害,她取走張
女證件、財物,且盜領陳男存款35萬元,又變裝企圖盜領張女存款與開啟張女北投農會
保管箱,但被行員識破未得逞。
10天後陳男夫妻屍體相繼被發現,檢警鎖定謝女並聲押獲准,但謝先栽贓媽媽嘴老闆
呂炳宏等人共同殺人奪財,又稱自己在河邊撿到張女皮包,僅單純盜領存款未殺人,第3
個版本才坦承犯罪,但辯稱是陳進福殺害張翠萍後,她為擺脫和陳男的不倫戀,進而在
他飲料中下藥,殺害陳男;最後一個版本則供稱遭陳男脅迫不倫戀,她向張女求助竟被
冷漠以對,才憤而配合陳男謀害張女的計劃,以「計中計」殺害2人。但士林地院不採信
謝女4個版本的辯詞,認定她謀財害命,前年10月依強盜殺人罪判謝女1個死刑。
全案上訴高院後,警大教授沈勝昂鑑定指謝女若接受深度心理治療,矯正成功率在中
等以上,謝女也當庭向陳夫妻遺照鞠躬道歉、哽咽向死者家屬告解,並請求法官給她「
最嚴厲處罰,還給社會公平正義」。
但高院合議庭認為謝女布局犯案甚久,殺意甚堅,手段兇殘冷血,犯後僅輕輕一聲抱
歉,並無具體彌補計劃,去年9月改判她1無期徒刑、1死刑,其中殺害陳進福部分,有中
度教化可能,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殺害張翠萍並盜領部分,無教化可能,依強盜殺人
罪判死刑,應合併執行死刑。不過最高法院今年2月撤銷高院二審判決,發回更審,要求查
明為何謝女殺陳男判無期,殺陳妻卻判死。
此案民事賠償部分,法院已判判謝女須賠償陳男、張女的2個兒子、張女的母親共999萬
元定讞,但謝名下幾乎沒有財產,家屬恐難獲得賠償。家屬也向媽媽嘴呂炳宏等3股東連
帶求償,一審判3人免賠,但張女母親求償一案,高院日前改判呂等3人須與謝女連帶賠償
368萬元,由最高法院審理中。(丁牧群、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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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復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