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判了謝依涵死刑之後..?

作者: jay022137 (等於零)   2015-05-29 11:22:58
※ 引述《foolB (傻逼)》之銘言:
: 過沒幾天 報紙的社論專欄應該會出現這樣一篇文章:
: =====
: 《判了謝依涵死刑之後..?》
: 死刑,從來都不是問題的解決之道。
: 因為簡單、快速,又可以適時宣洩人民的恐懼及報復情緒。
: 因此,為了挽回一點執政當局那低到不行的民意,死刑變成了特效藥。
: 政府這種背離歐洲潮流、無視於聯合國人權兩公約的短視近利作為,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 一個殺人事件的背後,有諸多複雜的成因值得探討。
: 就像近年來預防醫學之所以興盛的道理一樣。
: 我們應該著重在平日的身體保健,避免疾病的發生。
: 而不是生病了,只想著吃藥打針開刀,而沒有去檢討為何會產生疾病。
: 再者,死刑永遠只會淪為國家的殺人機器。
: 對於江國慶的冤死,你們這些高喊反廢死的鄉民又作何感想?
: 只要有死刑存在的一天,就有誤判、冤獄的可能性存在。
: 殺人犯也是人,那是一個社會不可分割的共同體。
: 而這個社會成本,是存在於這個社會中的每個人都必須共同承擔的。
: 我們既然反對殺人犯殺人,為何卻支持國家機器殺人?
: 反觀挪威殺人魔布列維克,在他殺了那麼多人後,挪威當局還是非常注重他的人權。
: 不但對於他的個人隱私保密週延,法庭上他的辯護律師也再三提出身心狀況評估。
: 最後我想說的是,殺了一個謝依涵,還會有第二個第三個謝依涵出現。
: 不去檢討反省社會體制資源的分配不均,還會有更多的殺人魔出現。
: 再次重申:死刑,永遠無法解決問題!
: (作者為台灣人拳/司髮改革/國際特射組織基金會XXX律師)
私以為恐廢死就跟恐甲一樣
明明科學上告訴你甲甲不恐怖
甲甲對社會只有益無害
卻有一堆恐甲的人單方面用"情感"拒絕甲甲
廢死又何其不是
拿出各國實務上的研究
恐廢死的就只會一昧拒絕
廢死的相關研究和各國實務發展
google就能查到了
最後讓我再說一句
幹0糧廢死滾喇幹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5-05-29 11:24:00
確實廢死國比較多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5-29 11:24:00
我不知道這篇出來的用意是什麼?請記住兩個立論根本不一樣...一個沒犯罪一個是殺人犯當然如果你認為甲和殺人犯一樣的那就另當別論了
作者: nalaculan (sera)   2015-05-29 11:28:00
反差不夠大 文意不順 論點不足 反串失敗 同情給箭頭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5-29 11:29:00
你才別鬧了..基本上你的立論就是有問題的所以得出來的解釋就是 甲和殺人犯 你把它們類比一起我問廢死的利益在哪裡?光是一個無犯罪的和犯罪的這就已經完全瓦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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