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關於全國教師總工會支持洪秀柱參選2016

作者: yamap5566 (山下5566)   2015-05-29 14:57:51
※ 引述《keyin ( )》之銘言:
: 本人很不爽的打電話到全國教師會辦公室表達抗議跟不滿,
: 對方一定要本人透露出會員身分才願回應我。
: 第一 本人不願透露個人身分,
: 第二 全國教師會長期以來變成國民黨的外圍組織,本人不削為這個團體
: 拒絕當其會員,所以不加入這個組織。
: 於是本人請服務單位教師會長向全國教師會表達關切,得到以下回應:
: 針對是黨內初選,我們一向誰支持本會最多,就先表態。
: 但有其他候選人要我們支持時,我們也同樣規格對待,只
: 是政見大家自己判斷,組織台面是等距支持,只要有人來
: 找我們溝通,不找本會者,當然無法表態
: 只要對方能認同本組織理念及政策方向,我們公平對待。
: 我們挺挺我們的人,所以不侷限1人, 因為會員有很多類..
: 挺誰當總統不侷限1人?原來總統名額不只1人?
: 有這樣的理事長?
: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的產生方式,個人覺得疑惑,
: 應該長期被特定、固定人士把持,這樣的組織不公開、不透明,還想要
: 成為法定公會,先改革自己再說吧!
教師工會-全教總當然挺洪啊
立院三讀教師待遇條例 教師薪水加給法制化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22/614986/
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主持院會。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教師待遇條例》,將教師待遇的本薪、加給、獎金等權益法制化
,並制定相關罰則,保障教師權益。新法擴大公立學校職務加給對象,除兼任主管職者,
導師、特殊教育工作者也同享職務加給。日前法案初審版本歸併,私校職務加給「得準用
」公立學校規定,但引發私校教師團體日前抗議;朝野協商後,新法將「得」字刪除,私
校教師得職務、地域加給都準用公立學校規定。
《教師待遇條例》也規定,若私校教師加入工會,可授權工會代表協議職務、學術、地域
加;未協議前,校方不得變更支給數額。考量部分私校可能因財務狀況不佳,導致無法補
發未依聘約支付教師的薪水。
新法也明訂罰則,若私校有積欠教師月薪或教師於任聘期間未發薪資等狀況,處10至50萬
元罰鍰;若私校未依聘約給教師薪資,其所屬學校財團法人全體董事,應就未支給部分與
學校負連帶責任。
作者: earleshu (忠貞9.2)   2015-05-29 14:59:00
小辣椒教務主任
作者: GJman (好人好事代表)   2015-05-29 15:08:00
都變老薑母了 還在殺小辣椒
作者: eerffree (聽說李恩承很可愛耶~)   2015-05-29 15:29:00
教總支持又如何,教師要投誰哪管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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