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erola (sometimes I love you)》之銘言:
: ※ 引述《lisoukou (不良牛)》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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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局長說了啊,人家目的就是針對賤民騎的機車不該存在台北市,
: 所以要打擊機車數量,那這個政策就沒話說,
: 因為確實有符合政策目的。
: 如果從其他目標來看,這個政策手段都不是比較好的
: 1.改善停車問題
: 目前台北市有機車停放問題的路段都已經收費了,
有嗎?
: 騎樓人行道大多也都不能停了,
有嗎?
: 機車目前有停車問題嗎?
亂停當然沒問題
: 沒有,所以這個政策反而是要刻意製造機車停車問題。
不是機車停車的問題,是機車的問題
: 2.改善交通擁擠
: 如果機車跟汽車的使用成本停車費成本差不多,
: 原來棄汽車改機車的駕駛人又會改回去開車,對交通問題更嚴重。
不會,騎機車的買不起汽車,當然不會回去開汽車
: 汽車的道路使用效益比機車差太多了,
: 還不如盡量讓開車的人都改騎機車更好
頗呵
: 3.改善汽車停車問題
: 承上,大家都改開車,汽車停車問題又更嚴重。
大家不會都改開車
: 4.使用者付費公平
: 白吃都知道一個汽車停車格至少是相當於5個以上的機車停車格,
: 民間也有些停車場對汽車的收費達到機車四五倍,最少也是三倍,
: 公有停車收費最多只有兩三倍。
: 不管是冠冕堂皇的公平性還是為了想多賺$$$,
: 提升汽車停車費達到機車5倍才是真正公平。
可以啊 汽車大概一小時50元 機車收個10元這樣
: 5.促進大眾運輸使用
: 承上,讓汽車少進城,不想騎機車的人才會去坐大眾運輸
: 機車使用者大多是短距離多次移動,
減少機車 道路暢通 事故減少 空氣環境品質提升 街道整齊暢通
: 除非使用腳踏車或計程車,大眾運輸很難取代這種移動方式
: 長距離通勤才是比較可能改搭大眾運輸的潛在使用者
所以騎機車方便就付個錢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