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s (螺絲)》之銘言:
: 謝依涵判死
: 鄭捷判死
: 近幾年也有執行紀錄
: 為什麼還是有人要殺人
: 板上有沒有犯罪心理學專家
: 願意幫本魯解惑
: 八卦板務請到 檢舉板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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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認為不是死刑沒有嚇阻效果 而是達到死刑門檻太高
門檻太高 定義模糊 這幾年新聞也看了不少
很多大家認為罪惡重大的判決通常都是一審死刑二審無期徒刑三審豬腳麵線去衰氣
所以哥認為嚇阻犯罪最好的方法就是死刑門檻下修 以及死刑的執行力
例如:汽車、大型車惡意闖紅燈=蒐證確認後,直接關10年,不用經過法院審判
闖紅燈撞到人=蒐證確認後,直接關50年,不用經過法院審判
闖紅燈撞死人=直接死刑 肇事者家屬所有財產強制充公,賠給受害者家屬
(一等親)
執行力=判死刑後24小時內全球衛星轉播執行槍決
劊仔手必須對腦袋、心臟、各開10槍且不同位置
法醫必須立即判斷並且開立死亡證明,遺體當場火化
這樣執行個100年 台灣就會變成一個非常守法的國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