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nana ( )
2015-05-30 08:58:22※ 引述《OPOPPOP (木蘭香遮不住傷)》之銘言:
: 聽朋友說
: 自首+精神狀態異常(幻聽)+犯後有悔意(之後有可能會抄佛經或吃素什麼的)+女童未死
: 再加上二審通常比一審輕
: 三審又比二審要判的輕
: 哩哩扣扣加起來 刑期東扣西扣
: 最後再算上假釋的時間
: 有可能最後不到十年割喉犯就出獄 又是一尾活龍
: 請問這是真的嗎? 臺灣司法沒這麼扯吧?
29進去
算關10年好了 中間都沒假釋
29+10=39
正值壯年
如果沒改過
大概還可以犯2~3起大案
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