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5163124 (Little Y)
2015-05-30 13:12:17※ 引述《dearevan (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之銘言:
: 以前白曉燕案也是觸怒全國民眾引發大遊行
: 逼得政府加強治安掃蕩
: 現在一堆殺童案虐殺案以及隨機殺人案
: 台灣真的需要鞭刑來嚇阻這些畜生
: 有沒有可能像是以往發動遊行來促進立法引進鞭刑制度???
: 贊成立法鞭刑的請按1
: 反對引進鞭刑的請按2
: 無意見請按箭頭
魯蛇我有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
可以最大限度的給予犯罪者懲罰,又可以維保障犯罪者的生存權益
在此刑罰下,我十分同意以此刑罰代替死刑
"人彘"
彘,豕也,即豬。人彘是指把人變成豬的一種酷刑。就是把四肢剁掉,挖出眼
睛,用銅注入耳朵,使其失聰(熏聾),用喑藥灌進喉嚨割去舌頭,破壞聲帶,使其不能
言語,然後扔到廁所裡,有的還要割去鼻子,剃光頭髮,剃盡眉發(不只是把眉毛和頭髮
剃光,還包括眼睫毛),然後抹一種藥,破壞毛囊,使毛囊脫落後不再生長,永不再長毛
髮,然後一根根拔掉,有的嫌累,就一起拔掉。如果有皮掉下來,或者在行刑中就死了,
劊子手就會被人嗤之以鼻,甚至丟掉飯碗。也有在行刑過程中就死了的,沒死的就被放在
廁所裡做成了人彘。最出名的是漢朝的呂太后將戚夫人做成了人彘,還安排了專人“照顧
”,然後丟棄在茅廁中任其痛苦死去,割掉耳朵,甚至把臉劃花。這是呂后發明用來對付
戚夫人的一種非常殘忍酷刑之一。
服刑每日給予罪犯最低限度飲水及食物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