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utten986 (白色的惡魔)》之銘言:
: 廢死到底有什麼不好?
: 連總統都支持了,
: 而且好像是先進國家的象徵,不好嗎?
: 而且造成殺人犯的原因通常不會跟政府無關;
: 但是又不能判政府官員死刑,
: 所以判這些人死刑也算是一種洩憤嗎?
: 應該讓這些大官們住一起來感化他們,不是更美好。
: 況且死刑的確無法制止這類型的犯人,
: 這是有道理的,
: 因為法律是給正常人遵守的,
: 非一般人根本不在乎法律的惩戒性質,
: 隨便就可以
: 找到一些在監獄裡嫖妓或賄賂獄長的新聞;
: 所以死刑是在欺騙那些破窗理論者,
: 根本不存在預防犯罪的實證?
: 而且,
: 死人讓他在監獄待一百年也不痛不癢,
: 活人會感到痛苦才是事實不是嗎?
: 如果希望他得到處罰的人更應該支持廢死,
: 並
: 褫奪人權更理想吧?
: 把褫奪人權的男女犯人分開、隔離人群,
: 大家也會是安全的,
: 完全不必擔心自己的生存權受到影響,
: 反正太平洋很多無人荒島不是嗎?
: 請問我的說法有辦法說服死刑支持者嗎?
首先 廢不廢是觀點問題
新加坡鞭刑美國人 美帝不爽也沒用
難道虐待人這樣新加坡就是落後嗎
放棄自己國家社會道德價值隨波逐流才是退步的表現
所以才會被戰不像西方國家有主見
這也是儒家的缺點
怕被戰偏激
而不表達支持死刑的才是懦弱
尊重不同意見≠沉默放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