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文看似講很多,其實內容十分空洞
同樣的文體改編一下就可以護航廢除監獄
※ 引述《JimmyMcNulty (Free born man of theUSA)》之銘言:
: 大家都希望廢死的出來講些觀點 而非自以為清高
: 小魯理工宅一條 但經歷過一些事情
: 開始看了一些書 改變了對死刑的觀點
: 我不是專家 但對廢除死刑的觀點有以下幾個小小的認知
: 一般我們在談廢除死刑
: 很常用到 "執行死刑無法遏止犯罪"、"養囚犯徒增成本" 這些論點
: 但這些論點其實都建立在 "用人命來計算" 的觀點 (也就是功利主義)
: 如果我們今天討論一件事情究竟是利是弊
: 是需要侵害到某人的權利 就會變的複雜很多
: 因此我們就排除掉這種算計的論點
: 以下大概從哲學、政治學、社會學講一些東西:
: 1. 人權觀
: 人權的基礎是生命權 進而有財產、自由、參政權等等
: 史上最偉大哲學家之一 康德
: 為現代的人權觀打下重要基礎:
: a.人權是放諸四海皆準的普世價值,
: b.「人是最終目的,而非手段」。
: 這套在死刑上的意思就是 如果我們剝奪生命是為了任何目的
: 包括為了「回復正義」或「緩解仇恨」,
: 以人權觀點這都是不正義的行為。
: 我們不容許殺人剝奪生命,就不該容許國家複製惡行,
: 以暴制暴不是普世價值。
: 2. 政治學
: 現代國家中,「社會契約論」主權在民的思想,是民主制度的基石。
: 人民讓渡一部份的自由權、財產權給予國家制定法律,
: 但絕不包含生命權。
: 「國家沒有權力殺人」,
: 這句話對經過納粹大屠殺的歐洲國家特別深刻,
: 看看中國、北韓、還有228,國家有了殺人權,失控起來是多可怕的事情。
: 經過深刻反省的德國,把人權、人性尊嚴列為國家存在最重要的目的,
: 德國聯邦基本法(憲法)對人權的認知可見一斑:
: 第1條 人性尊嚴不可侵犯,尊重與保護它是國家第一要務。
: 第79條3款 第一條永世不得修改。
: 第102條 廢除死刑。
: 3. 社會學
: 至今已有研究指出,死刑犯大多數出身於社會底層,
: 在資本主義、新自由主義下,
: 貧富差距、真正的社會正義無法落實
: 這些社會底層有很多無法改善自身的困境, (當然也有很多勵志的故事)
: 這種情形下,死刑會是一種有歧視疑慮的制度。
: 我們全體社會,共同選擇、接受了這樣的社會制度、市場經濟,
: 但在面對許多社會角落出身、被媒體視為「異端」的死刑犯,
: 若只想切割了事,卻不花一絲力氣檢視制度造成悲劇的可能性,
: 這種正義滿諷刺的。
: 面對死刑制度,我希望終有一天,
: 社會能掀開眼前「仇恨」、「殺人償命」的簾幕,
: 受害者照護、修復式正義、社會集體責任與關懷將取而代之。
: 出身政治、法律、哲學、社會的政治人物也不再迴避對廢除死刑的表態,
: 很多藝人名嘴也別再測風向大放厥詞,
: 衷心希望對比於中共,台灣要做個人權國家。
大家都希望廢監的出來講些觀點 而非自以為清高
小魯理工宅一條 但經歷過一些事情
開始看了一些書 改變了對監獄的觀點
我不是專家 但對廢除監獄的觀點有以下幾個小小的認知
一般我們在談廢除監獄
很常用到 "執行自由刑無法遏止犯罪"、"養囚犯徒增成本" 這些論點
但這些論點其實都建立在 "用人身自由來計算" 的觀點 (也就是功利主義)
如果我們今天討論一件事情究竟是利是弊
是需要侵害到某人的權利 就會變的複雜很多
因此我們就排除掉這種算計的論點
以下大概從哲學、政治學、社會學講一些東西:
1. 人權觀
人權的基礎是生命權 進而有財產、自由、參政權等等
史上最偉大哲學家之一 康德
為現代的人權觀打下重要基礎:
a.人權是放諸四海皆準的普世價值,
b.「人是最終目的,而非手段」。
而偉大的詩人之一 裴多菲山多爾
亦曾寫過:「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這套在自由刑上的意思就是 如果我們剝奪自由是為了任何目的
包括為了「回復正義」或「緩解仇恨」,
以人權觀點這都是不正義的行為。
我們不容許使人為奴剝奪自由,就不該容許國家複製惡行,
以暴制暴不是普世價值。
2. 政治學
現代國家中,「自由無價論」,是民主制度的基石。
人民讓國家制定法律
但絕不包含自由權。
「國家沒有權力關人」,
看看中國、北韓、還有228...,國家有了關人權,失控起來是多可怕的事情。
經過深刻反省的德國,把人權、人性尊嚴列為國家存在最重要的目的,
德國聯邦基本法(憲法)對人權的認知可見一斑:
第1條 人性尊嚴不可侵犯,尊重與保護它是國家第一要務。
第79條3款 第一條永世不得修改。
3. 社會學
至今已有研究指出,囚犯大多數出身於社會底層,
在資本主義、新自由主義下,
貧富差距、真正的社會正義無法落實
這些社會底層有很多無法改善自身的困境, (當然也有很多勵志的故事)
這種情形下,自由刑會是一種有歧視疑慮的制度。
我們全體社會,共同選擇、接受了這樣的社會制度、市場經濟,
但在面對許多社會角落出身、被媒體視為「異端」的囚犯,
若只想切割了事,卻不花一絲力氣檢視制度造成悲劇的可能性,
這種正義滿諷刺的。
面對監獄制度,我希望終有一天,
社會能掀開眼前「仇恨」、「以暴制暴」的簾幕,
受害者照護、修復式正義、社會集體責任與關懷將取而代之。
出身政治、法律、哲學、社會的政治人物也不再迴避對廢除監獄的表態,
很多藝人名嘴也別再測風向大放厥詞,
衷心希望對比於中共,台灣要做個人權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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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樣把人權無線上綱的文,廢死的要怎麼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