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與否根本是假議題
死刑只是所有刑罰中的一種懲罰方式罷了,他的特點只有「殺錯人了無法彌補」
若是要罪大惡極的犯人得到應有的報應,請問下列哪一種刑罰最適當?
A. 死刑:
- 結果先麻醉罪犯,注射毒液,沒感覺的死亡
- 或是一顆子彈,可能痛不到一兩秒就死了
- 超痛苦折磨死
B. 有期徒刑:
- 出獄後難有正常人生
C. 目前的無期徒刑:
- 根本就是笑話,因為20幾年後就可以申請假釋了
D. 無期徒刑無假釋:
- 無苦役,每天混吃等死
E. 勞動改造
- 注重人身安全健康的勞役
- 當砲灰使用的服勞役,所得價值有限,大可以第一天就擺爛自己搞死自己
- 勞動改造,創造所得回饋受害者家庭
F. 折磨
- 每天刑罰折磨
當然腦洞一開,絕對有更多折磨人的方法
但符合支持死刑的鄉民們的定義,根本只有折磨到死才能讓大家看得爽
可是這有可能嗎?
就連伊斯蘭著名的以牙還牙,死刑執行的持續時間也不會太久,更遑論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