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最新!柯文哲:如果廢死刑就要終身監禁

作者: Leika (裁作短歌行)   2015-05-31 13:25:10
廢死vs.反廢死,其雙方論據,都有些無法令人完全信服的癥結。目前較周全的,是如王
展星律師等青壯法律人所提之折衷「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強制勞動賠償被害者家屬與支付
牢飯錢」,柯P目前的傾向也是如此......但王律師等仍傾向廢死的法界理念,當前實在
也無法平撫民憤,尤其是台灣「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的現實狀況下
(毒梟劉金龍虐殺幼童案,從死刑到無期到有期,最是「經典」),更是令社會髮指。
然而,若不信任台灣司法(參考江國慶枉死案、前述之劉金龍案),為何相信死刑必然公道
?又為何台灣主張維持死刑的民眾仍居絕大多數?這是網路聞人鄭立(即Chenglap、我板
中肯C大)參酌美國司法與國情,近日拋出的兩大問題,值得雙方共同省思: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170100/
接下來本文不談什麼「殺人者的成長背景與罪行動機,社會必須共同承擔」等高空論調,
而是試從歷史與時事脈絡,闡釋為何推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強制勞動賠償」是比死刑
(有點嚴肅)乃至虐殺(非常獵奇),更屬理想的懲戒極刑。
首先,廢死派應正視,死刑的作用絕非洩恨而已,死刑絕對有其嚇阻效果!若一味指責反
廢死派只想著「一命抵一命」、純粹洩恨,那也太低估了佔多數的反廢死派(據民調高達
近八成)在理性上,同樣也是真心希望穩定社會治安、只是訴求機制不同的悲願......廢
死派必須理解,絕大多數的人類,必然害怕判死這一點「貪生怕死」的常識;死刑,絕對
能遏止俗世惡行中,貪嗔癡所衍生的三大罪孽,亦即財殺、仇殺、情殺。
再者,反廢死派也應省思,除了無法挽回的判死冤案曾經存在、日後也難免再現外,死刑
雖能嚇阻多數人、卻也適得其反地鼓動了少數喪心病狂者!對曾文欽、鄭捷、龔重安之流
而言,死刑反倒是滿足其成名與解脫的捷徑......然而,最不能令被害者家屬與反廢死派
心服的,就是「悔意怎麼判定?加害者的悔意,能讓被害者復生嗎?」「我們為何要納稅
養這些人渣一輩子」等,這確實是政府欲順應所謂「世界潮流」(〈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
公約〉,俗稱人權兩公約)來推動廢死時,所遭遇的最大民意反彈。
其實,有接觸過台灣監獄環境者就知道,「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強制勞動賠償」,對加害
者而言,恐怕是比死還可怕的生命凌虐,也絕對不會讓藉殺求死的喪心病狂者討得痛快
(所以配套措施的一大前提是,絕對不能把監禁環境弄得像挪威那樣優渥,參見布雷維克
狂殺77人後來過得很爽一案@@):
不得假釋,使非冤獄的故意加害者無法心存僥倖,強迫勞動也是至死方休。如此一來不但
順應了所謂的世界潮流,二來也符合「以命抵命」的懲罪概念,三來仍保有冤判下尚可挽
救的餘地......坦白說,冤獄犯仍要有基督山伯爵般的心臟......相對的,失去獲釋希望
,對絕對缺乏清白證據的故意犯而言,就是凌遲──美國許多被判處數百年刑期的終身監
禁犯,不待國家來處決,就趁機自行了解──而這正是曾文欽、鄭捷、龔重安等孬種唯一
所恐懼的!
比絞刑(英日)、電椅與毒針(美國)、斬首(沙烏地)、槍決(朝鮮等)更有嚇阻力的懲罰當然
存在,那就是洩恨與懲罰的極致──古中國的偉大發明,凌遲.......但歷史證明了,就
算千刀萬剮(氣絕前就被閹割與斷肢)這麼可怕的複合式肉刑「寸磔」,對曾、鄭、龔這類
連自殘都沒勇氣的人渣而言,雖能嚇阻其犯罪,但對於某些義憤殺人或官逼民反者而言,
還是沒有嚇阻力的──而這些人的數量,在亂世或鬼島,恐怕還遠多過於喪心病狂者。
中國最後兩批被凌遲的戰犯,是太平天國的王爺石達開,與幼帝洪貴福這兩批造反者。石
達開不虧為豪傑,被凌遲時「所屬不勝痛楚慘呼」,他不僅斥之「何遂不能忍此須臾?當
念我輩得彼,亦正如此可耳!」,而自己到氣絕前都不吭一聲;至於洪貴福遭凌遲時才國
三,只怪生錯帝王家,其慘況就不待言了。
中國最後兩個被判決凌遲的平民,是1905年一個叫符珠哩的奴才(警語:很可怕,別搜尋)
,和1907年的革命家徐錫麟。符珠哩的女人,被蒙古王爺主子給凌辱了,義憤之下他就把
主子給殺了......奴殺主是重罪,遑論殺藩王根本是造反,所以被重判了蒙古傳統的油燒
刑──把熱油灌進口腔、然後點火,不用柴薪就會自燃的一種火刑;詎料慈禧太后覺得蒙
古這招未免太野蠻了,就改判較文明的凌遲(咦?)......獵奇的法國駐北京軍官,把全程
都給拍下來了......但如此恐怖的景象,也無法嚇阻官逼民反......
儘管凌遲在符珠哩死後兩週於《大清現行律例》中廢除(大概是透過法國嚇壞了全世界吧)
,但由於徐錫麟殺了滿州督撫,開響了排滿革命戰術成功的第一槍,清廷為了殺雞儆猴,
便在如課綱微調般的黑箱作業下,仍舊執行了刑法中已不存在的恐怖凌遲──徐錫麟在當
時看來恐怕也是喪心病狂,臨刑前竟含笑留影、受刑時仍大呼革命口號,看似不下於高呼
民國萬歲的竹聯幫劉煥榮,其壯烈唯擊斃伊藤博文的安重根堪比......
還能有更殘酷的刑罰嗎?沒有了;可是,結果我們都知道;比符珠哩更激憤、比徐錫麟更
不畏死的正常人們,還是前仆後繼地把暴政給推倒了。
至於對喪心病狂者而言,或許視這個相對正常、但彷彿仍舊剝奪了他們幸福與存在感的國
家社會,也是一種不友善、必須毀滅、但求同歸於盡的暴政吧......但是,豈能讓他們如
願求速死?這恰恰持續鼓勵人渣們,想死卻不敢死,就繼續無差別隨機殺人吧......
前陣子竹東地痞一家虐殺、姦殺少女命案,若根據以命抵命、從犯同罪的正義,其結果將
是參與其中的投石女童,其父母都將由國家力量處決正法──換言之,雖然咎由自取,但
國家因此製造了孤兒,也將是不爭的事實......這樣成長下來的女童,恐怕就會是龔重安
第二、鄭捷第三、曾文欽第四、某某某第N......
反之,若其父母在牢獄中,以失去一生的自由與辛勤勞動(不從的配套措施可以是鞭撻,
基督山伯爵也吃過很多鞭)來償罪,對於不會變孤兒的犯人之女,或許也仍有深深的負面
影響──但至少會有教化全家人的機會,而不只是徒留孤女憾恨。至於更出名的陳進興
(伏法)與張素貞(賣淫求生)之子的例子,只能說美國養父母必受神所祝福......
也因此,並非基於同情故意犯(儘管陳進興的成長過程確實很扭曲)、而是基於避免更長遠
的社會問題(變相鼓勵無差別隨機殺人,加害者後裔亦淪為衍生癥結),我支持「終身監禁
不得假釋+強制勞動賠償」,配套措施可以是鞭刑什麼的,反正不能再是「一審重判、二
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這套......坦白說,陳進興之輩根本也不怕死呀......迫其一輩
子踩發電腳踏車,這麼有意義有貢獻的事情,對他們而言還比較痛苦吧,而且對缺電的台
灣也會有幫助(認真)。
政府應強化家長、師長、社政與醫療院所的權責,擴大精神醫學衛教,並建立讓異常家長
與學子接受強制輔導乃至就醫的機制(孩子嚴重異常,父母家教乃至其心神多半有問題),
但目前此機制仍脆弱得令人髮指...
但可想見的,台灣的民粹氛圍,只會徒然添派學校、社福與醫療機關的業務,家長仍不用
負責、孩子永遠最天真、都是別人把我孩子帶壞的...講白一點,許多匪夷所思的市井家
庭,不願帶孩子赴兒少身心科就診,香灰倒是吃了不少!只會臨時增派警力的政客,趕快
醒醒了。
延伸閱讀:臧汝芬醫師《人不可能一瞬間變成殺人犯》
http://m.commonhealth.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
「我的門診裡好多這樣的小孩...」;「只因為不讓他打電腦,就真的砍老師...」;
「長大後,他就出現反社會人格...」;「他渴望的本來就是死刑,他不會有悔意,
更不會因為死刑而得到道德上的後悔感、愧疚感。」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15-05-31 13:28:00
這麼多人都引數據告訴你說死刑存廢跟犯罪率沒太大關係,你斷言死刑絕對有其嚇阻作用總要有個根據吧
作者: nekosandy   2015-05-31 13:32:00
要不就死刑 要不就廢死但必須終身監禁 犯人做工養自己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5-05-31 13:35:00
歹徒:幹!殺人要關到死?一槍斃命就投胎卡爽!
作者: kakajava (Come to papa)   2015-05-31 13:36:00
終身監禁在鬼島就是能假釋,超爽der
作者: are0411 (practice makes perfect)   2015-05-31 13:36:00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5-31 13:42:00
嚇阻效果有量化研究嗎
作者: OLM (歐買尬得)   2015-05-31 13:48:00
美國經濟學家有做過 死刑實施前後犯罪率無顯著差異不過各國國情不同 法律制度也不同 只看量化研究不太夠
作者: QQMMWA   2015-05-31 13:50:00
死刑就是有嚇阻作用 有跟無重刑案的犯罪率的確下降
作者: ShadowPoetry (影詩人)   2015-05-31 14:02:00
死刑嚇阻作用就跟腳踏車鎖差不多
作者: krishuang (五柳先生)   2015-05-31 14:14:00
死刑就沒嚇阻效果,硬要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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