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割喉犯曾是我家保全

作者: gaduoray (☆嘎多魯蛇★)   2015-06-01 02:40:50
※ 引述《arthurlife (Gorden)》之銘言:
: 我是原PO
: 原文恕刪
: 首先感謝各位有情有義的鄉民針對本人所PO之議題
: 進行熱烈討論
: 同時 不出各位所料 記者未經授權抄文了
: 今日一早本人信箱收到來自幾間媒體的來信
: 多數是希望進一步採訪
: 但本魯認為 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
: 為了不造成被害家屬的二次傷害
: 請媒體本社會責任 勿再擴大報導
: 以免染上消費被害與加害者之嫌 所以一一拒絕
: 然台灣媒體 唉 未經授權抄文網址如下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531/619942/appl
: esearch/%E3%80%8C%E5%89%B2%E5%96%89%E7%8A%AF%E6%9B%BE%E6%98%AF%E6%88%91%E5%AE%
: B6%E4%BF%9D%E5%85%A8%E3%80%8D%E3%80%80%E7%B6%B2%E6%96%87%E5%BC%95%E7%86%B1%E8%
: AD%B0
: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34266
: 本魯感到不齒並表示唾棄
: 原來台灣的媒體看ptt+輿論就可以寫篇報導阿?
: 媒體不是應該本著良知 不評論只描述 善盡社會責任嗎?
: 甚至有記者因被拒絕 惱羞的用語帶威脅之回信要本人自重
: 小生怕怕阿!!!
: 鄭捷事件各位想必記憶猶新 是一起隨機殺人泯滅良心之舉
: 但台灣媒體將近一個月深入報導的後果
: 在那之後已逐漸發酵 諸多仿效的惡果也逐一浮現
: 當時人人視搭捷運為畏途 正因為媒體過度渲染置入行銷似的
: 將搭捷運=會有殺人魔的意念深植人心
: 媒體治國 牽動輿論之舉 發人省思阿
: ptt的眾高手 想必不少人會看CNN 針對單一社會案件擴大報導、渲染
: 實非國人之幸
: 本魯一向樂於沉潛在ptt各大版之中 平時不太會針對議題發言
: 但因為此案件加害人為過去所識 特別有感觸故有感而發po文
: 然如同各位所言 過去謙和有禮和殺人 乃兩回事
: 身在法治國家 犯了法就該受罰
: 但你我不是合議庭的法官、檢察官
: 即便大家都覺得他罪該萬死 但是否該將他永遠隔絕於世
: 非你我說了算 更不該包圍公署想把他打死
: 這和隨機殺人或動用私刑 有何差異?
: 台灣就是有太多人藐視法律才讓社會如此動盪
: 在原文中 本魯表示對於龔嫌的處置有所猶豫
: 會加"嫌"字 因尚未宣判 所以我們不可未審宣判的要他死
: 另外因過去熟識 本人對他的評斷已牽扯情感 妄加評斷自然有失公允
: 所以我說我猶豫了 但不代表我在洗白他
: 闖紅燈一次 不代表過去就都不守法 過去他工作認真是不可否定的
: 這不正是我們對法官明鏡高懸超脫個人情感判案的期許嗎?
: 人皆有情 孔明淚斬馬稷 並非無情 而是一碼歸一碼 犯錯就該受罰
: 針對廢死與否 本人不在此爭論
: 但現在死刑未廢 法官若求其生而不得 那他就該死
: BTW 廢死聯盟抱歉 我無法支持你們的論點
: 但民主國家人人皆有發言權 我尊重你們
: 最後 感謝各位願意看我的廢文
: 我希望 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不該妄加揣測、渲染
: 讓被害家屬生活恢復平靜 妹妹好走
: 關心身邊的人並珍惜愛你的人 不要再發生類似憾事
: 眾多的討論也希望到此無止
: 大家都愛八卦 但是這是悲劇 龔嫌毀了自己和別人
: 所以持續深入探討只是二次、三次....傷害
: 請點到即可 大家有知的權利
: 現在大家已經知道犯嫌是誰 也已經繩之以法 這樣就夠了
: 剩下的 就交給法律吧
: 甚至有人來信表示 如果被殺的是我家人 還可以如此輕描淡寫嗎?
: 我肯定的說 法官判決我若不符會上訴 這是我的權利
: 但如果定讞 我會尊重法官的判決
: 重申一次 我們是法治國家
: 尊重法律 找回法律的威信 國家才會進步
沒什麼八卦
本來想找看看是哪些低能在抄ptt
發現只要是一些垃圾內容
Ex. Ptt名人回文 網友:太感人
正妹遭同事「出賣」 網友:我的菜
這些低能垃圾新聞全部都沒有記者的名字
全部都是網搜中心或者即時新聞中心
會不會有妓者抄這篇啊
[新聞]整理媒體抄襲中心 網友直呼太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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