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lly0406 (龜龜)》之銘言:
: ※ 引述《Zongsheng (Zongsheng)》之銘言:
: : 廢死幾個理由
: : 誤判、終身監禁、無法嚇止犯罪、對家屬無實益,可勞役賠償
: : 往下之前,先說終身監禁,請問,請問有沒有逃獄可能,機率低有沒有可能?
: : 廢死:死刑有可能誤判
: : 我先講結論
: : 鄭捷,現場殺人
: : 你們同意鄭捷死刑對吧?
: : 什麼?不同意?
: : 所以你們反對死刑跟誤判一點關係都沒有
: : 不要再喇叭別人,我看了很想吐
: : 事實就是你們不是因為誤判而廢死
: : 而是因為反對而反對,因為廢死才拿誤判來合理化自己廢死的理由
: : 懂?
: : 很重要再說一次
: : 就算是鄭捷這種眾目睽睽殺人的,你們一樣廢死
: : 所以廢死跟誤判一點關係都沒有
: : 不要再喇叭別人,OK?
: OK 鄭捷罪證確鑿你知我知獨眼龍也知 在我們刑法271條訂立以來他有可能被判處死刑
: 我相信沒有一個支持廢死的會跟你說我們法條沒有死刑可以用
: 沒有人說鄭捷不能也不可以被判死刑
: 為什麼你會把廢死的論述邏輯跳躍思考呢?
: 廢死的確跟誤判有關聯
: 死刑是刑罰的手段
: 誤判是在下判決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的結果
: 廢死是一種價值判斷
: 衡量誤判所造成的風險與直接執行死刑所得到的利益下一種價值的取捨而已
: 單單的說誤判是合理化廢死的理由...誤判根廢死沒關係?
: 我也不知道怎麼論述來的介意論述給我聽一次么?
: : 這是第一點
: : 第二,死刑從判決到執行有多困難,有多少程序要走,我就不用多說了
: : 第三、是人就有可能誤判,但我們已經盡最大努力讓他比率降到很低,更何況是死刑
: : 誤判,如果誤判關了幾十年出來跟社會脫節,出獄後自殺的呢?
: : 那是不是我們乾脆也不要法律審判了
: : 因為你誤判就有可能有無辜受害者,而人沒辦法做到完美
: : 比例問題,不要無限上綱,再說一次,不要無限上綱
: : 因為正確判決執行槍決伏法的比誤判死刑伏法的多出太多
: : 喔,對,你說就算機率低也是一條人命
: : 像我說的,你誤判關幾十年也有可能害死人
: : 也不要監獄了,都不要關最好
: 不管多嚴謹的過程我相信都會有誤判的產生
: 不過你所謂的關了十幾年出來脫節後自殺
: 的確也不是不能想像也是有可能發生
: 但你真的覺得這樣跟直接誤判而遭國家執行的程度一樣嗎?
: 廢死:死刑可以用終身監禁替代
: : 這是我聽到最好笑的
: : 不要再騙人了,謝謝
: : 民眾有一部分確實是害怕假釋
: : 用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不得特赦,確實是達到與社會隔離效果
: : 廢死說死刑誤判機率再低也是一條人命,不容任何差錯
: : 喔 可以換我說了嗎
: : 記得不久前高雄大寮監獄逃獄事件嗎 雖然沒有成功
: : 記得台灣有位脫逃大王嗎?成功逃獄不只五次
: : 死刑誤判機率低是也是一條人命
: : 那終身監禁逃獄機率低呢?
: : 死刑誤判不容任何差錯
: : 那你他媽我也要說終身監禁逃獄不容任何差錯
: : 執行死刑最多就人命一條
: : 但逃獄再犯那很可能就不只是一條人命喔
: : 利跟弊你會抉擇嗎? 死刑 Z > B 懂?
: 這個論述沒意義阿
: 強姦犯不一定會判死但他有沒有可能會逃獄?
: 所以因為不管怎樣都會逃獄逃出來都會繼續犯案
: 所以我們改成只有被判有期徒刑確定就一律直接執行
: 不然都有可能會逃獄嘛
: : 再說一次,不是隨便死刑欸,從判死刑到執行就很困難了,
: : 更何況一般殺人還不一定會判死刑喔
: : 那你就知道這些會被判死刑的是什麼樣的人了
: : 廢死:死刑無法嚇止犯罪
: : 不要用話術騙人,故意話只講一半
: : 反過來說,廢死也無法嚇止犯罪
: : 廢死自己很清楚,有些研究廢死犯罪率下降,有些研究廢死後犯罪率上升
: : 但廢死只講下降不講上升,跟直銷差不多的詐騙手法
: : 很重要再說一次,死刑或許無法嚇止犯罪,但廢死同樣無法嚇止犯罪
: 那個我真的沒看過哪份文獻說廢死後犯罪率上升可以貼給我看嗎?
: 廢死從來都不是為了嚇阻犯罪所得到的結論
: 你也知道有可能誤判你也知道可能會錯殺
: 那在我"看過"的研究都告訴我死刑效力有限下
: 那為什麼要挑這樣一個不可逆的手段?
: 假設有死刑的重罪犯罪率是10%沒死刑的重罪犯罪率也是10%
: 在有可能會有誤判的狀況下我們應該要選死刑嗎?
: : 廢死:死刑無法讓家屬得到慰藉,人死不能復生
: : 一樣是詐騙手法,犯人死刑槍決或許是無法讓家屬因此更快樂
: : 但是! 沒有死行槍決卻讓家屬更痛苦!
: : 了解? 執行死刑是不會更快樂,但不執行會更痛苦
: : 故意說不會更快樂來欺騙會更痛苦的事實
: : 所以,不要再拿話術騙人,謝謝
: : 喔,或許你會再找到一兩個受害者家屬來說他也支持廢死
: : 但我已經說過不要再用直銷手法騙人
: : 你要這樣比,那來做調查,受害者家屬看是支持死刑多還是廢死多
: : 懂?
: : 廢死:死刑無法嚇止犯罪,應從源頭管理,追蹤,檢討社會責任,檢討家庭校園教育
: : 對,都對
: : 但是一樣那句話
: : 你不要再用詐騙集團話術騙人
: : 這兩者並不衝突
: : 執行死刑,跟從源頭管理追蹤,改善家庭校園教育,balabala等等
: : 沒有衝突
: : 兩者可以並行,謝謝
: : 打到這邊看到電視廢死大將說如果死刑如果可以解決問題
: : 為什麼鄭捷判死後類似事情一再發生
: : 笑死我 這叫大將
: : 你連基本邏輯觀念都沒有
: : 我這點就打臉打到你腫起來
: : 廢死聯盟到底還有什麼論點阿
: : 我不管左看右看上看下看
: : 都只能看到廢死聯盟理由只有一個
: : 就是我想廢死
: : 阿 為什麼 ?
: : 沒有理由 就是想廢死
: : 因為說的理由都是歪理
: : 有沒有廢死聯盟沒一個能打的八卦?
: : 有沒有廢死聯盟沒一個能打的八卦?
: : 有沒有廢死聯盟沒一個能打的八卦?
: 死刑是預防犯罪的手段之一 是刑罰的一種
: 與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等等刑罰都相同 只是輕重程度的差別
: 所以廢不廢死,是一種價值判斷意義
: 判斷我們為了防制犯罪預防犯罪的發生有沒有必要用到這麼重的手段
: 只是單單比例原則的考量而已 就如同上面的舉例
: 你說利大於弊
: 所以選擇是
: 寧可錯殺也不願放過
: 還是放過也不願錯殺
: 就是這麼簡單的價值取捨
: 我明確的知道就現今台灣民眾而言,死刑不為預防
: 而是為了應報為了報仇
: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 所以會有現今法學界跟人民感情如此大的落差最主要的原因都在於此
: 現今刑法包含我國都已經從應報發展而改採"預防理論"
: 所以學界從這個角度出發告訴你 就預防的目的上
: 死刑對於達成目的顯不具有最小侵害性
: (理由就是那些我也不用再重複論述了)
: 但人民法感情對於死刑的期待是報復
: 所以死刑是達到目的的最有效手段 理所當然 天經地義
: 犯重罪就是該死泯滅人性就是該死
: 所以該不該廢死?
: 以現今社會來說不應該 因為人民法律素養跟不上我們的刑法理論 如此而已
: 打到這裡跟你說我其實支持死刑
: 不知道還有沒有人相信 呵呵
: 支持的理由是因為我認為大眾的價值觀不是我們引進甚麼先進的法學理論可以直接改變的
: 如同歐美
: 也是慢慢發展至今(應該是沒有綁架民意這件事啦 他國的民主素養真的比我們進步一點)
: 但在死刑建構的今天多數人還會這麼反動
: 多半聽到的都是因為會假釋拉要判很久啦等等等但事實是每年都有人被判死刑每年都有執行
: 而法律必須要有一致性不能例外一直開所以不管多麼罪證明確的事件
: 我們都還是必須要將所有的流程跟調查完成以保障他的程序正義
: 如果你要跟我說人渣不值得保障
: fine~
: 但是任何人都有可能會有被誤認成人渣的可能我想基本的保障都一定要有
: 如同鄭捷
: 時至今日 我們知道他的動機了嗎?(拜託不要跟我說精神狀態不需要鑑定瘋子就是瘋子他不知道她在幹嘛
: 路上遇到瘋子你會說離遠一點等等很雖被弄到但你不會說他會故意來弄你)
: 再來我認為既然要應報我們其實應該要恢復五馬分屍或是開頂灌水銀這種極刑
: 然後再把行刑過程照每節新聞連播這樣才能有大快人心的效果不是嗎?
: 我相信多數鄉民都是善人至少應該多數沒有接受過刑罰
: 但
: 我們真的知道刑罰之重嗎?
: 我們只站在光明面等著有人在暗處幫我們淨化社會(?!)
: 但我們有意識到自己其實也有開那一槍嗎?
先說我沒有支持廢死
但我覺得反廢死的論述真的有夠廢
只是情緒性的叫囂而已
先搞清楚
死刑是刑罰論的問題
而不是犯罪論的問題
一堆人聚焦在現行犯阿
罪證確鑿著這些鳥的阿
都是搞錯重點
甚至去扯到刑訴
什麼誤判阿
冤獄阿
3小的
都搞錯方向
我只想說
刑罰論的問題
要針對刑罰論去討論
究竟你處罰的意義是應報主義
還是特別預防
還是矯正治療
而從憲法的角度看
這些措施有沒有比例失當
有沒有符合法治國原則
民主國原則
有沒有違反基本權
而不是在那邊扯一堆有的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