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進黨:廢死仍須對話 勿在情緒時對殺童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5-06-01 11:38:28
※ 引述《Rue168101 (漁歌子)》之銘言:
: 唯一死刑完全是政治操作啊
: 以前有唯一死刑的法條經大法官解釋後修掉了
: 現在就算立法唯一死刑還是有可能被宣告違憲
: 大家別傻傻的上kmt的當阿
噓 goodideals: 這就腦殘法條阿 還一堆人挺 請問開車撞到怎麼算 06/01 11:11
→ goodideals: 你說你不小心 人家說你故意 不好意思 你該死 06/01 11:12
撇開DPP的義和團式廢死不談
"殺小孩子唯一死刑"."隨機殺人唯一死刑"
基本上就是一個非常蠢 而且非常偽善的概念
人命應該要是等價的 不管你今天殺的是老人 成年人 還是小孩 殺人就是殺人
不應該說:
"啊你今天殺的是半條腿踏進棺材的老人 沒人可憐他 所以我判你輕一點"
"啊你今天殺的是小孩子
人家這麼可愛 又是一個小女童 罪加一等 將軍! 我一定判你死刑!"
幹 越小就判越重 那今天換瓦哥出來 是不是說你今天殺一個老婆婆 就判你死刑
殺一個小女孩 就隨便你?
這不就殺一卡車豬 殺一卡車牛沒人講話 殺隻兔子就該該叫的"用臉判刑"的行為?
國外有做過統計 說帥哥美女容易被輕判甚至無罪
啊就你人醜命賤死了活該嘛 幹
要加重刑罰 不應該只是針對小孩被殺 或是隨機殺人
而是應該加重整體刑罰 不然隨機殺人判死刑 你強盜殺人 情殺關沒幾年就出來繼續殺人
幹他媽隨機殺人一年不過一兩起 全台灣一年死於他殺的至少也有三位數以上
你們這群垃圾政客搞錯重點了吧?
不過社會大眾也很理盲就是了 在我看來 這一起案件跟任何一起凶殺案是同等的
為什麼小孩被殺就"幹 好可惡 死刑啦!"
然後普通人被殺就"喔 又死人啦" 然後就報紙又翻過一頁 管你去死
就是因為台灣一堆白癡民智未開 濫情理盲 才會被這些垃圾政客操弄
人民白癡到放個風聲就跟著起舞 又怎麼能怪政客垃圾呢?
作者: mew2 (sea bird 2)   2015-06-01 11:39:00
票投DPP就是支持廢死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來是如此耀眼啊)   2015-06-01 11:40:00
小英上台是校園屠殺的保證
作者: potential208 (水與風)   2015-06-01 11:41:00
台灣標準不一
作者: neverli (想睡)   2015-06-01 11:41:00
顯然你也反對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囉,等價嘛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5-06-01 11:41:00
樓上造謠造得好爽啊
作者: mew2 (sea bird 2)   2015-06-01 11:41:00
祭英文當總統 殺人不用償命
作者: kurtsgm   2015-06-01 11:42:00
話不是這樣講 隨機殺人殺的是無辜者 理應重判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5-06-01 11:42:00
每篇都要搶首推噓,不累嗎?
作者: aa124816 (啾啾)   2015-06-01 11:43:00
蓄意殺人殺的就是有辜的嗎= =?
作者: lanslot0920 (大叔一枚 ~"~)   2015-06-01 11:43:00
原來蛆蛆現在也翻臉不認主子了XDDDDDD
作者: kurtsgm   2015-06-01 11:43:00
八嘎囧拿槍火拚那種就是互相都有責任啊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5-06-01 11:44:00
現在殺害直系尊親屬罪都沒有唯一死刑了
作者: kurtsgm   2015-06-01 11:44:00
或者是有些兩方積怨已久 只是看誰先動手而已你"相信"90%以上? 幹 這才是笑話 你數據拿出來啊
作者: mew2 (sea bird 2)   2015-06-01 11:45:00
票投DPP 就是支持殺人犯
作者: byzantines (公爵親衛騎士)   2015-06-01 11:46:00
突破盲點,但理盲鄉民聽不進啦,殺人獻祭才是王道^^
作者: kurtsgm   2015-06-01 11:46:00
你哪隻屁眼看到我說他殺受害者都是"有辜" 腦補王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5-06-01 11:46:00
KMT 殺一堆人還不准別人追究,連真相都不給人知道
作者: WarnLeadwar (F2P=P2W)   2015-06-01 11:47:00
蛆蛆終於大撤大悟進化發好文了 好文給推!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5-06-01 11:47:00
所以票投 KMT 才是表較接近支持殺人犯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來是如此耀眼啊)   2015-06-01 11:47:00
If you want a crazy society, you will get one!
作者: lanslot0920 (大叔一枚 ~"~)   2015-06-01 11:48:00
真正殺最多人的還被KMT建白色大廟來拜咧
作者: Silverdawn (Ptt鄉民)   2015-06-01 11:49:00
推 用被害人來論斷刑責有違生命平等的原則
作者: whalebaby (吉祥物:鯨魚寶寶)   2015-06-01 11:55:00
生命等價
作者: moto000 (小金剛)   2015-06-01 11:56:00
就你最清流啦,你厲害
作者: WarnLeadwar (F2P=P2W)   2015-06-01 12:02:00
所以推你 ? 不對嗎?
作者: victoryuy (Victor)   2015-06-01 12:09:00
老實說歐美還比較會針對對小孩子犯罪重判
作者: MacOSX10   2015-06-01 12:33:00
改成:殺女童=>誅三族 殺男童=>死刑 殺遊民=>罰三百同時解決人口性別平衡、少子化、貧富差距的問題
作者: image28 (LittlePotato)   2015-06-01 13:15:00
我認同死刑有爭議. 可是我覺得鞭刑有必要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殺提督)   2015-06-01 13:20:00
我還真的反對殺害直系尊親屬罪 殺人罪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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