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資深的法官,不愛判故意殺人犯死刑?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15-06-02 01:53:02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 引述《candycrushs (.....??)》之銘言:
: : 台灣這幾十年來,每年都有上千件故意殺人案,
: : 可是這十幾年來,確定被判死刑的只有幾十個,
: : 2008到今年,共執行26件死刑
: : 聽法律系同學說,地院法官比較會判加害人死刑
: : 但是資深的法官,像是高院法官或最高院法官,好像不太願意判加害人死刑
: : 常常把下級法官的死刑判決,發回重審或改判無期徒刑
: : 有越資深的法官,越不愛判故意殺人犯死刑的八卦嗎?
: 法界一直有支持廢死一說 其實不是法界支持廢死 我認為不然而是法界怕事
: 怕如果有冤案錯案判死會在自己的仕途上面抹上一筆 所以偏向選擇可逆的判決
: 了不起國賠就好 國賠也不用他出
: 但對這種罪證確鑿的罪犯人卻不判死刑 說難聽就根本是法官偷懶和搓湯圓的做法
: 因為這種罪證確鑿的犯人 根本沒有所謂錯誤的判決
: 判再重 都不會有人有太大的意見 只要不判死
: 就算有意見 也只有受害者 了不起再加上受害者律師和檢察官
: 而如果判死 要面臨廢死團體的輪番砲轟 和胡攪蠻纏
: 而且仔細想想 多數時候 罪犯所處的環境裡的親友比較容易對法官造成威脅
: 還是受害者的親友容易對法官產生威脅
: 假釋再犯 他也早退休了 死的也是別人家的小孩 追責也不可能追到他
: 所以很多時候 法官選擇無期徒刑 只是選了不會判錯的判決
: 而不是真的選擇能伸張正義的判決
你講的沒錯
其實好幾個問題:
1. 法官總是傾向於輕判
2. 假釋再犯 無期徒刑也能放出來 造成社會不安
3. 冤案殺了不能復生怎麼辦?
通通有一個簡單的解
那就是"無上限的刑期"及"不得假釋"(或是服滿80%以上才能假釋)
今天如果刑期無上限
法官不會怕要是死刑了誤判只好沒屌的選擇無期徒刑(實際只有八年多)
可以大膽的給他判個500年 1000年,也不怕誤判救不回,誤判再翻案就好了。
那判個500年他至少要關個八成400年,也不怕出來造成社會不安。
最後,法官通常也怕手沾到血,不必判死刑,給你個500年就好了。
死刑就會變得名存實亡。
廢死的目的也達到了,人民也不會恐慌不安,關到死的嚇阻力跟死掉也差不多。
剩下兩個問題,一個是有人認為浪費納稅錢,
另一個是有人認為應該給他改過自新重新貢獻社會的機會,不應該關到死。
這兩個問題也很簡單,把監獄BOT出去,免費的勞動力,變成一個營利組織。
那些重刑犯通通給我做苦工賺錢養活自己。
會做手工藝的做手工藝,寫程式的寫程式,會打鐵的打鐵,會採礦的採礦,
會裁縫的裁縫,通通是可以賺錢的。
賺的錢一部分養活自己,一部分賠償給受害者,一部分賠給國家和自己父母
表現得好還可以營內放假。
這樣對社會沒貢獻嗎? 要改過自新貢獻國家,在監獄裡面一樣可以貢獻。
那表現得差擺爛不想貢獻怎麼辦?
大家都知道,全國最擺爛的地方,軍隊,現在招不到人。
那邊以前也是很多不願役的,一堆擺爛的,他們都可以處理得很好。
你只要提供他們每天76塊伙食,還可以省下每個月六千塊津貼。
而且可能役期是500年1000年的,不會有訓練好立刻要退伍的問題。
這就是報效國家,貢獻社會的機會,再廢物也是可以的。
所以: "無上限刑期" 以及 "罪犯自給自足制度"
就可以解決廢不廢死的問題啦,還可以對社會有更多的貢獻。
其實是很簡單的而已。
作者: abcd5566 (aa)   2015-06-02 01:55:00
判人死刑 就像人是自己殺的一樣 法官大多是廢死派的
作者: melzard (如理實見)   2015-06-02 01:55:00
你要給重刑案的犯人拿軍事武器?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5-06-02 01:56:00
最高才三十年吧
作者: taot917 (每天一點新鮮)   2015-06-02 01:57:00
因為警察怕抓賊受傷,所以我們改制度抓到罰五百
作者: fjdkqp (玫 瑰 花)   2015-06-02 02:01:00
一個資源回收的概念 ,不過要先修數罪併罰的惡法 ,上限30年 ,犯越多 ,賺越多^^
作者: welhelm18 (五重身ㄟ威漢)   2015-06-02 02:13:00
就像把核廢料運到國外丟一樣,問題解決沒?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6-02 02:36:00
死刑殺一殺就算了,想那麼多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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