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5-06-02 11:08:03 資格是殺洨?
說起來,人類又有什麼資格可以隨意剝奪別種生物的生命?
好像也沒什麼資格不資格的問題,動物也好植物也好,想吃就宰來吃了。
我們有資格剝奪別人的自由嗎?
現在是大家講好,就可以把人關起來啦~
我們有資格剝奪別人的財產嗎?
現在是大家講好,就可以向人收錢啦~
我們有資格窺探別人的隱私嗎?
好像只要是公眾人物就可以,也不知道誰規定的。
資不資格,只是嘴皮上的功夫,
唯一需要考慮的,是能不能這樣做,做了會有什麼後果~
實務上,是大部份的人講好就可以。
太哲學的思維,一般人也不懂。
反正現在逮到了一個變態殺人魔,有很多人希望他永遠消失,
而且,現行的台灣法律,是可以讓他永遠消失的,就這樣。
法律是人定的,當然可以改,一切照規矩來。
我們將修法的工作交給立法院,立法委員如果想推廢死,
麻煩在你參選的時候就寫明在政見裡面,選民自然會用選票表達意見。
我是覺得有一小撮人在喊廢死,表達自己的想法什麼的,
也沒什麼好特別打壓,又不是喊久了就會過...
這世界本來就什麼人都有,只要修法的過程不是偷偷來就好。(茶
作者:
idolater (strawberry of Wrath)
2015-06-02 11:11:00沒錯 就來公投就解決了(然後又檢討到公投法)
一堆沒資格去決定死刑存廢的平民要公投死刑?民意不能做為不廢死刑的藉口大多數民眾未必對此議題深入瞭解,所謂的民意常常受到資訊不足或錯誤的限制與扭曲,或是一時一地的片面認知、受到蒙蔽 所以不能交付公投
作者:
Dande (Dande)
2015-06-02 11:26:00樓上,那什麼可以?你們廢死團體就可以?你們最瞭解?憑什麼你們可以決定,其他人不行根據一直以來的辯論情況,廢死的言論常常看起來是搞不清楚狀況的一方民意不能作為不廢死刑的藉口不覺得你這句話非常有問題嗎?
作者:
lolicat (貓雨果)
2015-06-02 11:36:00認同資格就是嘴皮上的功夫,大家都私刑就好了,反正不會死
沒錯 支持廢死多的時候民意就可以是藉口了反之,反對廢死者多的時候民意就不能是藉口因為支持廢死代表一定有仔細深入,所以代表有資格決定,而反對廢死則表示是沒有深入瞭解的野蠻人,沒資格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