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samewon (洨狗望)》之銘言:
: ※ 引述《bigkiss770 (莫愁)》之銘言:
: : 如題,為什麼只有香菸擺櫃檯,而不是像其他產品放架上自己拿?
: : 如果說是為了篩選消費者是否18歲,那為什麼不是放酒?
: : 有沒有這方面的掛?
: 因為法律明定不得放在開放式貨架
: 菸害防制法
: 第二章 菸品健康福利捐及菸品之管理
: 第 5 條 對消費者販賣菸品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
: 一、自動販賣、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之方式。
: 二、開放式貨架等可由消費者直接取得且無法辨識年齡之方式。
: 三、每一販賣單位以少於二十支及其內容物淨重低於十五公克之包裝方式。
: 但雪茄不在此限。
: 酒為什麼沒有
: 因為菸害防制法不管酒而且沒有酒害防治法
有關菸品展售請參考"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管理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70033
有關推文提到的國際機場免稅商店部份請參考
第 7 條
下列情形不適用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條及前條之規定:
一、單一營業人經營專賣菸酒及其相關用品之販賣場所。
二、國際航空站管制區域內,以獨立區隔空間供專賣菸酒及其相關用品者
不過如果免稅商店有強調某種品牌的菸品,有菸品廣告嫌疑一樣會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