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苗博雅

作者: mormegil (黑劍)   2015-06-02 18:29:10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 引述《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之銘言:
: 好像有人搞錯了
: 很多人認為死刑是現存的制度,廢死是要「改變」原有的制度。
: 這是不對的。
: 從社會契約的角度來說,根本就不會有「死刑」這回事。
: 社會契約是什麼意思?
: 一群原始人,本來是單打獨鬥每個人自找吃的自力更生
: 後來他們發現與其一個人,一個家族合作更容易生存
: 與其一個家族,許多人聚落起來更能夠生存更方便。
: 一個小的聚落跟一個大的聚落,一個大的聚落跟一個國家相比。
: 後者更容易生存下來。
: 換句話說,人類為了能夠「生存」所以開始群居生活。
: 你可以想像一群人聚落起來,為了維持部落的穩定,
: 免的大欺小,強欺弱的事件發生,於是坐下來訂了社會契約。
: 而這個社會契約有可能制訂處罰,卻不可能制訂「死刑」
: 哪一個人會坐下來說「好吧,如果我作錯事你們就殺了我吧」?
因為有人殺人 社會契約為了防止私刑產生 所以人們向社會契約交付他們私刑
殺人的權利,換取社會替他合法的殺人復仇的權利 交付的代價就是若是你自己私刑
你一樣會被社會契約制裁
這也就是岡村勳所說的人民有復仇的權利,而國家應該替人民實現它,
因為這是我們和這個社會講好的
就是因為有些廢死要破壞這個社會契約 導致廣大的交付出自己殺人的權利的公民
無法被這機制有效的回饋 這是一種對體制的毀壞背棄
也會導致失去社會契約保護的人民最後以私刑泛濫
為什麼?殺一兩個人又不會死啊!!
曾文欽就是你們養出來的
: 因為社會契約的本質就是為了「個人的生存」,剝奪個人生命的「約定」
: 根本不可能成立。
: 問題是,隨著聚落的龐大,國家的形成,聰明的人與笨的人
: 有能力的人與無能的人形成差異,隨後聚落的領袖成為了國王。
: 於是國王這麼說了,「我是上天之子」加強統治的正當性。
: 於是國王為了獨斷獨裁,開始想辦法給「自己」加諸殺人的權力。
: 社會契約不會有死刑,但是國王制訂死刑本身就是違反社會契約的行為。
: 不過這個時候國王跟平民的權力開始有差距,因此民眾無力反抗。
: 有少數的例外,例如雅典的法庭是有死刑的,蘇格拉底就被判死刑。
: 但是雅典脫離聚落制已經很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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