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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n/2015/06/02/1707853
批馬政府知法玩法!吳育昇:我一施壓,法務部才執行死刑
李鴻典
2015年 06月 02日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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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2日表示,當全民都反對廢除死刑、死刑還是我國依法合法存在的制
度的時候,為什麼死刑定讞了,還不執行?(圖/李鴻典攝)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人魔割喉案再度讓死刑議題浮上檯面,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2日表示,當全民都反對廢除
死刑、死刑還是我國依法合法存在的制度的時候,為什麼死刑定讞了,還不執行?
他說他從99年以來,每年都要求法務部依法執行死刑,到6月1日為止,已經定讞的死刑犯
共有48人,其中,申請非常上訴的為1人,申請司法院大法官釋憲者有12人,也就是說還
有35名死刑犯一直沒有執行死刑。
吳育昇說,「從99年開始,只要我一施壓,法務部就每年執行一次,一次執行5個、6個、
4個」。99年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任內執行4次死刑;102年羅瑩雪接任法務部長以來,只
有在去年4月執行一次,「每一次都在我公開地總質詢、公開質詢壓力之下,他們才要執
行」。
吳育昇說,這次劉小妹的慘案,讓我們看到一個根本的問題,當全民都反對廢除死刑、死
刑還是我國依法合法存在的制度的時候,為什麼死刑定讞了,還不執行?他覺得非常非常
遺憾,他開記者會就是要呼籲媒體要不斷給法務部壓力,「但只給一次壓力,他就每年應
付我們一次」。他指出,48個死刑犯中,最久的死刑定讞已超過14年,這實在是非常非常
過分的一件事情!
他批評,人民還願意花國家的公帑來養這些死刑犯嗎?養到他終老以終、自然死亡?他說
,這就是今天社會憤憤難平的地方。他不談死刑存廢的問題,但他堅持,死刑是我國制度
,依法還是要執行。
吳育昇也說,兩公約不是廢死公約、是人權公約,他也說,如果死刑犯有人權,請問,被
害者、社會正義、劉小妹以及其家屬,他們就沒有人權嗎?
他指出,《刑事訴訟法》第461條規定,死刑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核准,三日內執行,確
有再審或非常上訴理由者,可再加審核;法務部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只有五
種情控可以暫緩執行,包括:申請再審、提起非常上訴、聲請大法官解釋、心神喪失、懷
孕,也就是說,目前48個死刑犯中,也僅有13人免於暫緩執行,但法務部卻用行政程序跟
法律漏洞來拖延!他直批,法務部是知法違法、玩法、弄法!
吳育昇也說,他要請問法務部長羅瑩雪、行政院長毛治國甚至總統馬英九,我們是不是民
主法治的國家?是不是要依法執行?如果死刑不執行,人心難平!只有執行死刑才能實踐
社會公義。
他說,目前鄭捷跟謝依涵都被判死刑在上訴中,但可能有恃無恐,因為就算死刑定讞也不
會執行,當國家為了廢死在激烈辯論,全民都反對廢除死刑時,他說他發現社會忽略了、
沒有嚴格監督要求政府執行死刑。這樣司法正義、社會公義如何彰顯?善良百姓內心是如
何悲痛?受害家屬是如何來看待此問題?
吳育昇說,他已經正式提案要修改《刑事訴訟法》,在461條中增列「非顯有理由者不得
為之」,要把不執行死刑的漏洞關起來、堵住法務部的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