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ttila (cattila)
2015-06-03 11:22:33各位魯蛇們中午好!
昨天看到顧立雄律師的廢死觀點,有些小小感觸。
也許我們就真的只是比較幸運,所以沒去作姦犯科,也沒去殺人。
看完顧大律師的文章之後,各位魯蛇們還會認為死刑是唯一解嗎?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5-06-03 11:23:00閱,去跟被殺的家屬說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03 11:23:00希望死刑犯下輩子也跟我一樣幸運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5-06-03 11:24:00憲法放棄受害者?
作者: hugr85 (hugr) 2015-06-03 11:24:00
好險當初 沒給這個人選上 禍國殃民的法律人又出來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06-03 11:24:00因為殺人者情緒爆發而被殺死的人及家屬 一點都不悲哀 是嗎?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5-06-03 11:24:00
老是在那邊說人家可悲的我深深覺得這種人滿可惡的
作者:
biosee (綠雨)
2015-06-03 11:24:00殺人就是要死刑啦! 管他發甚麼瘋!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03 11:24:00陳彥文 鄭捷父母有吸毒嘛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06-03 11:25:00至於最後一段 我當然可以!我又沒有殺人或讓人家庭破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03 11:25:00幸運到過太爽而殺人的人在這篇看不到有什麼解釋
作者:
japan428 (牽著妳走 :D)
2015-06-03 11:25:00顧講得不錯啊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6-03 11:26:00鄭捷家境也不錯啊 何解?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5-06-03 11:26:00大意就是 死刑犯是社會和運氣不好才犯錯
作者:
hdw 2015-06-03 11:26:00幸運個屁,正常家庭也會出垃圾,貧困家庭也有人才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ä¸æœƒå˜´ç ²)
2015-06-03 11:26:00這篇內文搭配推文根本神預測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6-03 11:26:00
矛盾點在於,他要保護的就是會去毀掉別人生存權的人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03 11:26:00翻譯就是殺人犯不殺人的時候都是天使
作者:
PPTAlex (艾利斯)
2015-06-03 11:26:00如果放出來再犯~算誰的?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5-06-03 11:27:00所以我們沒殺人使因為運氣好 沒資格懲罰他們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5-06-03 11:27:00我不反對這些話……但是找自己人辦家家酒的作法很有問題啊
作者:
GSHARP (Mr.Q)
2015-06-03 11:27:00YEAH~~~
作者:
hdw 2015-06-03 11:27:00沒有"人"該被放棄,前提是"人"阿!!有些動物前提都不符合了
作者:
disyou (暖心)
2015-06-03 11:27:00騙效仔...果太爽的人不會體會下面的辛苦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5-06-03 11:27:00我就是可以在犯人面前告訴他是人渣,只要法允許我想殺他~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03 11:27:00死刑犯真的運氣不好 運氣不好才會被抓到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5-06-03 11:28:00運氣不好被抓....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banelmer (因為我在減肥)
2015-06-03 11:28:00so?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6-03 11:28:00
你要捍衛一個現行法律還會放他回社會的殺人犯的人權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06-03 11:28:00沒有人應該被放棄 但有些人卻以暴力逼別人放棄生命 白癡!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5-06-03 11:29:00~~~~~~~~~~~~殺人判死刑很合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03 11:30:00對廢死來說死人是物 沒有人權 欲求生已不可得 深表遺憾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5-06-03 11:30:00
沒有人應該被放棄 被害者已經被face放棄了
作者:
banelmer (因為我在減肥)
2015-06-03 11:30:00你選擇相信那些人 那這些人再犯要怪誰?天性如何就是如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6-03 11:30:00死者是沒有人權的 這些"人權"律師永遠都不會注意到這點
作者:
hikari22 (心碎å°åHBK)
2015-06-03 11:30:00被殺的也是運氣不好這樣,以後選舉都用擲杯好了
作者: YJM1106 (YM) 2015-06-03 11:30:00
因為他是律師,不是檢察官 立場是對立的
作者: asheng (Asheng) 2015-06-03 11:30:00
看完。
作者:
lolic (lolic)
2015-06-03 11:30:00獵巫囉
作者:
banelmer (因為我在減肥)
2015-06-03 11:31:00們根本就沒有同理心還覺得可教化?
作者:
CORSA (重型爬行獸)
2015-06-03 11:31:00整篇看起來似乎又是想廢除監獄的思想 果然不是只想廢死而已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03 11:31:00宣判也很簡單啦 給我考上 或者免試讓我當法官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6-03 11:31:00
你說死刑犯可能可以教化我同意但他也有不可教化的可能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6-03 11:31:00媽的 殺人本來就未必死刑了
說真的只要有好的措施 廢死與否我沒有意見 但他的答辯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5-06-03 11:31:00殺人犯也蠻可悲的 讓他們解脫也算是一種仁慈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03 11:32:00讓我當法務部長或者第一線執行的法警也可以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3 11:32:00
法律人 還真的都不唸心裡學 刑法教科書原來行為目的論
作者:
banelmer (因為我在減肥)
2015-06-03 11:32:00覺得從鄭捷被女生酸就想殺人那剎那就可以知道 他心理上就是有問題 這麼小誰教他殺人 他爸媽也沒有殺人啊
作者:
hikari22 (心碎å°åHBK)
2015-06-03 11:32:00你吸毒吸到漏尿關我屁事?但傷害到他人就關大家的事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6-03 11:32:00會死的都是罪大惡極的犯刑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6-03 11:33:00
不可教化的後果是由誰承擔? 我不會贊同有選擇性的理論
作者:
banelmer (因為我在減肥)
2015-06-03 11:33:00天性如何就是如何!有些人從小就是胖虎 有些人從小就是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6-03 11:33:00誰在乎死刑犯以前怎樣啊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3 11:33:00
也只是學說而已嘛 法律人論述是這樣那被戰爆剛好
作者:
jessa (jessa)
2015-06-03 11:33:00不能同意更多了 我們真的只是比較幸運而已
作者:
dslite (呼呼)
2015-06-03 11:33:00八卦肥宅很樂意當劊子手 一刀切下去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03 11:34:00十分樂意
作者:
hikari22 (心碎å°åHBK)
2015-06-03 11:34:00宣判有何難?讓我當法官或槍決的法警啊,垃圾交給我處決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6-03 11:34:00對社會有害的人渣本來就該徹底排除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5-06-03 11:34:00
過得辛苦的人比比皆是 每個都會殺人嗎 怎不說上進的
作者: hugr85 (hugr) 2015-06-03 11:34:00
十分樂意 對那種社會敗類 替天行道 何樂不為
作者:
cmid05 (酷拉皮卡)
2015-06-03 11:35:00你比較幸運? 笑了
作者:
f731227 (牛脾氣)
2015-06-03 11:35:00被判死刑的人就不適合生存在社會上,不然就讓他們群居然後玩大逃殺吧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5-06-03 11:35:00
犯人再犯誰要負責?face嗎 還是只會打嘴炮
好棒,那不知江國慶的死關不關大家的事,還是這也是你們所謂"他家的事"?
作者:
hikari22 (心碎å°åHBK)
2015-06-03 11:36:00我五萬就好了快聘我簽執行令和槍決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03 11:36:00不要搶生意啦XD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5-06-03 11:36:00我是覺得可以給死刑犯安樂死 這樣夠人道了吧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3 11:36:00
如過按照顧大律師的講法 心理學派跟犯罪心理學 不用唸
作者: fzw1111 2015-06-03 11:37:00
不幸者組團殺人囉,顧律師會體諒你們的~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3 11:38:00
啊就是幸運說不是嗎? 叫阿德勒書可以燒一燒了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6-03 11:39:00被害者家屬組團殺人 希望這些人權者能體諒一下
作者:
jessa (jessa)
2015-06-03 11:40:00那道正常與墮落的界線你以為是條不可跨越的牆 但其實它非常單薄 每個人都有做出錯誤選擇的可能 你只是比較幸運而已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6-03 11:41:00
每天努力上班存錢繳貸款養小孩卻被一個屁孩殺了結果連原諒的選擇權都被人權團體搶去,我無法接受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5-06-03 11:41:00
那個8歲女童最不幸運 好好上個學就被垃圾給殺了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6-03 11:41:00這種人就和洪慈傭一掛的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03 11:42:00翻譯:你沒有殺人 是你比較幸運而已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5-06-03 11:42:00
幸運咧 笑死人 去跟被害者說吧
作者:
Ciline (Ciline)
2015-06-03 11:42:00殺不殺人是可以選擇的(過失除外),關幸不幸運屁事
最好笑的是,為了防止有人被殺,所以先冤殺無所謂,真是他x的狗屁邏輯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5-06-03 11:43:00
整篇就是在找理由 被害人一字不提 大律師垂憐一下啊
作者: ramirez 2015-06-03 11:43:00
你只是比較幸運才能在這邊高談闊論廢死而已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03 11:43:00最弱的廢死派大概就這種 宿命論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03 11:44:00這種比拿什麼犯罪率數據來說嘴的更可悲 因為只有腦補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6-03 11:45:00
我沒辦法對殺一個小孩的想法有同理心,十分抱歉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5-06-03 11:45:00無良米商不應被放棄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6-03 11:45:002江國慶甘我屁事 我可沒支持速審法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03 11:45:00完全活在自己建構的天使與惡魔的世界裡面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6-03 11:45:00是啊 這些廢死的 從沒看過他們對於被害者的維護因為死人不會說話 他們沒人權嗎?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6-03 11:46:00對於廢死或不廢死的理念我都不反對,我只反對廢死團體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6-03 11:46:00你比較不幸 所以小妹妹活該被割喉 做捷運活該被砍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06-03 11:46:00典型的詭辯,就是自己先創出一個前提,而自說自唱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03 11:46:00死人當然沒人權 人死肉體就是物 頂多是人格權有一點殘留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6-03 11:47:00體諒一下人家的不幸嘛 是不是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03 11:47:00說真的啦 他有種就去跟捷運上的其他人說你沒死只是幸運看看
不關大家的事? 所以政府不是大家組成的? 制度不是大家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03 11:48:00這些人就是我常說的假德國人阿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5-06-03 11:49:00
要說幸運是吧 8歲女童跟龔誰幸運 女童比較幸運嗎 幹
你自己不幸運 拖別人下水嗎Zz情緒失控不會自殺膩 幹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03 11:49:00但是人家真德國人是先檢討納粹才討論廢死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5-06-03 11:49:00原來是運氣說啊,那慘死的還真運氣超差,怨不得人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03 11:50:00國民黨都還沒被追究到底 廢死要幹嘛
作者: asheng (Asheng) 2015-06-03 11:50:00
這種泯滅人性就應該受到制裁,這樣人活著也不可能更快樂,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6-03 11:50:00江國慶甘我屁事 我可沒支持速審法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6-03 11:52:00
論順序應該先檢討這種用自由心證干預司法判決的廢死
果然厲害,無恥沒極限出事了個個說不干我事,沒出事前拼命喊打喊殺,標準無
作者: asheng (Asheng) 2015-06-03 11:52:00
只會製造更多麻煩,顧律師所說的觀點是站在犯人的角度去同
作者: asheng (Asheng) 2015-06-03 11:53:00
死刑也要嚴懲吧,別老是關在監獄浪費納稅錢,那些自以為理想崇高的廢死團體在那靠北。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06-03 11:54:00要廢死,你們可以去修法,一句話多數決,去投票就是
作者: jukom (林淵) 2015-06-03 11:55:00
閱。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6-03 11:55:00
我不是說一定要犯人死,但永久隔離是絕對條件
作者:
sietto (都是夜歸人)
2015-06-03 11:55:00法 理 情 到底在講哪一個,求解
作者:
Ciline (Ciline)
2015-06-03 11:56:00再噓一點,縱使是顧口中的人生勝利組,也是會殺人的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6-03 11:59:00推個屁 江家的賠款難道不是納稅人買單?
作者:
Ciline (Ciline)
2015-06-03 11:59:00某情殺案,殺人者就是所謂人生勝利組,這樣是幸運還是不
勝利組不就淡水小開追女不成砍176刀 現在還沒執行死刑
我不懂,有錢屌就大?殺完強迫別人接受賠錢是算甚麼?你憑什麼,更甚或這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