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871111116 (廢文死北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yahoo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
: 最新!主持節目 教部認定彭文正兼職
彭P回應了。
https://goo.gl/sf4buk
彭文正
5 分鐘前 ·
敬啟者:
大部來函,敬悉,幾點說明如下:
(一)基於罪刑法定主義,現行法律既無明確規定,故此案不可個案檢討,更不可事後擴
張解釋,尤不可溯及既往。
(二)兼差不等於兼職,總經理、秘書長、研究員等為職;寫書、寫專欄、主持、評論為
差。
(三)媒體之形式分為內容與平台兩部份:
1)內容:分自製及委製。在家用web cam 即可自製節目,就如同在家用筆即可產製文字
內容,授權不同出版社製成書、網站、電子報是一樣的。如:Ted Talks就是一個未來會
不斷複製的知識產出形式。
2)平台:例如FB, YouTube, live house, 沃草, 蘋果影音, MOD, IPTV, 自有網站, 有
線電視等都屬之。
(四)以報酬區分毫無意義:以上(三)所舉例皆為有償(廣告收入、授權收入),報酬
又分自營式、授權式和分潤式;領取費用方式分為一次賣斷版權及累積流量廣告長期分潤
;金額可以由幾萬元到如哈利波特網路授權幾億美元;因此以有償無償或報酬多寡區分,
時間無法定義,實務上有困難且無意義。
(五)以工作時數區分毫無意義:工作時數不等於播出時數。例如可以一次錄10小時,分10
天,每天1小時,播出10天。就如同閉關寫書,三個月完成10萬字,或每天在電子報或網
站上一篇300字専欄,一年後集結成10萬字的書。因此企圖以是否固定或一週時數規範之
,於新媒體之性質觀之,根本無法衡量。
綜上,知識產出多元化,內容已無分文字影像,平台已無分報章雜誌、廣播電視、網路衞
星,以形式之不同規範知識產出毫無意義;不如藉本人之案例,宣示知識產出不在兼職規
範內,為知識社會多元進步樹立里程碑,建構開放進步的民主多元知識體系。
敬頌 時祺
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 彭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