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喉案發生至今已經三天了,很多人都喊說龔嫌罪證確鑿應儘快處死,可是檢視至今的證物,
我還是不覺得"罪證確鑿"阿
先說報案自首,殺人犯會報案自首本來就很奇怪了,結果他報案之後居然沒留在原地,而是跑
到另外一個地點,警方還要地毯式搜索才找到他,這不矛盾嗎?
再說凶器,我是不知道凶器找到沒,不過找到凶器之後還要驗傷口看對不對吧?
不管怎樣都不該這麼快阿...
再來,砍人總會噴血吧?血衣有嗎?就算找到了血衣,最基本的噴濺角度測過了嗎?
還有血液的dna勒,這些沒驗過根本不成證據吧
更重要的是現在連測謊都還沒做出了,要是測謊了結果嫌犯自白是假的不就搞笑了?
所以所謂的罪證確鑿意思就是:
"不是現行犯,畫面沒拍到行兇,證據還沒出來,但是我有不成文的自白"囉?
有沒有罪證確鑿的八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