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有篇新聞說到:
警方表示,昨天中午12時,劉姓女收費員(52歲)在新興區新田、仁智街口收費,對著1
部機車夾單,當時領有精障手冊的陳女突然衝出,對著她大喊:「妳要開我單嗎?」,劉
女點頭說是,未料,女子突以「幹妳娘」、「臭雞掰」等三字經飆罵。
為此,有精障的女人打收費員,之後被告發.
我想問的是,為何有精神障礙的人可以騎車開車? 我這樣問不是說有精神障礙的人
沒能力騎車開車,而是這樣的人把車騎或開上路,比起一般人來說,有很大的出車禍
的機會吧? 比如說她心情一直保持在亢奮或是怒火中燒的狀態,這樣開車時許多
駕駛動作或是判斷路況與行車行人等距離感一定會受到影響吧!? 只是影響程度
的多少而已;一般人生氣或倦怠時就已經很容易出事了,那麼領有精障手冊的人(也
就是中重度以上有精神方面問題的人)不是更容易出事嗎!?
為何我們國家還是可以讓這些人上路呢?? 不要說這些人的行的權利,那一般人
的人身安全的權利呢? 應該熱這些人搭大眾交通工具有減免辦法的配套吧!?
有版友有這方面的八卦嗎?? 以上,謝謝~
八卦板務請到 Gossippicket 檢舉板詢問
a.張貼問卦請注意,內容是否過少,是否有專板,本板並非萬能問板。
b.一天只能張貼 "兩則" 問卦,自刪及被刪也算兩篇之內,
超貼者將被劣文,請注意!
c.本看板嚴格禁止政治問卦,發文問卦前請先仔細閱讀相關板規。
(↑看完提醒可刪除ctrl+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