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你這樣不行啦
這樣有免錢飯吃
早上打個工賺錢
帶個最新電腦,灌個巫師、刺客、GTA、2K系列
最好圖書室還能提供個漫畫
這樣根本一堆肥宅會搶著進去阿
犯罪率馬上飆升
你說不自由很不方便
反正宅宅只要有初音就夠了
每天龜在家跟關在監牢也差不多
※ 引述《inp0307 (Heisenberg)》之銘言:
: 如題,
: 法律上所謂的的有期徒刑是自由刑─
: 拘置犯人於獄舍,課以勞役,施以教誨,矯治惡性,養成勞動習慣。
: 那麼勞動過後的晚上在牢房裡,
: 為什麼不能提供沒有上網的電腦讓受刑人使用呢?
: (假設電腦租用費或者購置費由受刑人負擔),
: 徒刑只是限制受刑人要待在一定的地點不能自由移動,
: 為什麼使用電腦的自由也連帶被剝奪了?
: 不能上網的話,也就沒有和外界連絡的疑慮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