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鞋案開庭 陳為廷:判無罪時請還我鞋
陳為廷和林飛帆一起出庭,林飛帆認為此案浪費司法資源,陳為廷則對於看到兩年不見的
球鞋感到開心。鄧玉瑩攝 2015年06月04日14:23 蘋果 http://goo.gl/xTpd3u
苗栗縣前縣長劉政鴻遭丟鞋案,台中高分院今天上午再度開庭,法官拿出當初陳為廷的「
犯罪工具」一隻白球鞋,問:「(丟的鞋)是不是就是這一隻?」陳為廷高興地說:「是,
如果可以的話,判無罪時,請發還給我,我滿想念它的。」全案訂本月25日宣判。
劉政鴻今天沒有出庭,陳為廷則強調當初劉政鴻到張藥房慰問,根本是「不請自來,強闖
民宅,並非執行公務。」正在台南服替代役的被告之一林飛帆開庭則說,一審已經判無罪
,檢方還要上訴,浪費司法資源。
陳為廷的律師林志忠則說劉政鴻的行為是「霸王硬上香」,一再欺凌喪家,「陳為廷用鞋
丟他,剛剛好而已。」檢察官則表示,丟鞋已逾越合理表達意見範圍,陳為廷用鞋丟劉政
鴻,具羞辱意味,足以貶抑劉的尊嚴,應判有罪。(鄧玉瑩/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