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inggbic: 核發的法官等人不用賠嗎? 06/04 22:56
附帶提一下國家賠償跟法官的關係
簡單來說:法官是高級天龍公務員,他的國賠責任極。嚴。格。
就算他判錯,判出冤獄,判出司法詐欺,都不用賠錢,超。爽。der
國賠法第13條
有審判或追訴職務之公務員,因執行職務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就其參與審判或追訴案
件犯職務上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適用本法規定。
簡單來說,
一般行政機關的國賠責任,只要公務員搞錯事情,有故意或過失就可以成立
法官的國賠責任呢?一定要成立專屬於他自己的犯罪
而且是針對個案的「職務上之罪」,判決「確定」要進去被關才可能
惟一的可能情況是
刑法第124條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詐騙的支付命令之所以不會要法官賠錢
因為法官可以抗辯說:我不會實質審查,你拿什麼來我就給什麼支付命令
我也是被詐騙集團騙的人啊
所以,法官就沒有故意了。也因此枉法裁判罪不會構成,沒有國賠責任。
講真的被害人根本求救無門
如果說吳從周教授、司法院高官都覺得這次是貽笑國際的修法
那麼就請這些教授跟高官,發揮自己的知識分子的良心
那就捐薪給這些被害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