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律人怎麼唸法律就變了?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6 15:49:30
※ 引述《rusei (巫山雲雨)》之銘言:
: 我一個理工宅宅 ,不是念法律出身, 但因興趣自學過一點
: 這情形就只是很簡單的出發點不同導致的偏差
: 一般人民 , 腦中想的是"現在" ,殺人償命, 現在這犯人該死
: 法律人想的是"未來", 法條要怎改對社會才有幫助, 如何避免未來這種人再度發生?
: 所以情況就很有趣了
: 一般民眾覺得喊廢死的沒心沒肺, 那麼該死的罪犯還要去幫他廢死 .小妹妹好可憐
: 法律人覺得,殺掉那罪犯對社會沒幫助阿 ,除了解氣,對預防下一次發生一點幫助都沒有
: 何況說真的看了版上文章跟回文
有趣的是廢死常常拿有死刑的國家犯罪率沒有顯著降低
或者是廢死之後犯罪率沒有顯著提高
卻從來沒有拿出某國或某地廢死之後犯罪率(尤其是重刑)有顯著降低的數據出來
換言之
如果說殺掉該罪犯對於社會沒有甚麼幫助
那麼不殺掉該罪犯對於社會也是一樣沒有"任何幫助"
那麼,廢死要作甚麼呢?
: 多數反廢死的人 思維廣度較局限 專注在眼前的個案上
: 多數的出發觀點都是這個犯人罪證確鑿 毫無錯判可能 他不死民眾不解氣
: 但是法律人從理性的角度思考未來 你要說比較冷血也可以
: 他們的思維出發點已經不在這次虐殺的個案上
: 是的 這個犯人的確該死
: 但是殺了它能解決問題??
: 被害家屬除了解氣之外有任何補償好處?? 可以回到以前的生活??
當然,這個傷痛是永遠撫不平的
但是如果家屬認為要讓犯人同樣付出生命的代價
他才覺得公理有稍微伸張
那麼,在這個情況之下廢死
是讓該家屬永遠陷在公理沒有伸張的情緒之中
你說這樣家屬有辦法回到以前的生活嗎?
恐怕是沒有辦法的
那麼廢死讓家屬不能解氣對社會又有甚麼幫助呢?
殺人等重罪有顯著的降低嗎?
沒有
那為啥要廢死?
況且死刑雖然無法阻止下個重罪犯的產生
但是完全可以阻止重罪犯再犯的機會(根據統計,再犯重罪的機率超過三成)
如此看來,反而死刑比較能夠對社會有幫助
: 說實話殺了他除了解氣 大家開心一下之外 沒有實質上的好處
: 我們應該尋求能減低這種人出現在社會上的機率
: 研究為何會發生 這種人的內心訴求等等
: 而不是單純殺掉他 讓他發揮更大的價值
: 進而找到修法的正確方向 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問題
: 但是如果留著死刑的話
: 未來政府發瘋怎麼辦?? 反對者通通判死刑
首先,要判一個人死刑,在台灣僅有相當少數的罪刑可以
沒有批評政府者死的法條
如果今天政府發瘋要屠殺人民
不留著死刑,他照樣可以透過修法重新訂定出來
甚至不修法,直接幹你也拿他沒轍(世界各地的軍政府都這樣幹的)
IS佔領區,他們要殺人,IS有必要透過死刑嗎?
所以,廢死是否有辦法確實的阻止未來可能發瘋的政府濫殺無辜?
抱歉,效力是零
那麼留著死刑會讓這個政府發瘋嗎?
從人類歷史上來看
沒有廢死再復死的國家,他的政府發瘋過
因為好像也沒有廢死在復死的前例
: 一個人被逼背黑鍋判死刑怎麼辦??
: 被誣告還真的告成了判死刑怎麼辦???
: 躺著中槍冤獄的怎麼辦?? 這例子海了去了
請修訂救濟制度與承審制度
死刑只是一個判決結果
有沒有死刑,救濟制度與承審制度爛
照樣有冤獄會出現
: 你說沒證據?? 證據這東西偽造起來超簡單的
: 你要證人我給你證人 你要凶器我也生出來給你
: 在跟媒體串通宣傳一下 一個罪該萬死的千古罪人熱騰騰出爐
: 反正只要等到眼下成功 人被幹掉 死無對證
: 被翻案了不起給你後代一點國賠 沒後代? 國庫賺到了
同理,自由刑翻案了不起也只能給你國賠
沒有辦法支付你24年的青春時光
你死了,且沒後代,也是國庫賺到
: 廢死後只能無限關著 能僅存一點成功翻案 重穫自由的希望
: 以上是本魯宅淺見
: 鞭小力點QQ
為了保留這個極低誤判與極低翻案可能的微小希望
我們必須承受重刑犯假釋出來再犯重罪高達三成的機率
你是理工人,你說說你會怎麼選?
當然,如果死刑的誤判率+翻案率超過三成以上
我可以認同你的說法
作者: searoar (暗坑大豆)   2015-06-06 15:50:00
你沒被殺掉對社會有任何幫助嗎
作者: XYZ669538 (xyz)   2015-06-06 15:51:00
$$$$$$$$$$$$$$$$$$$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5-06-06 15:52:00
那是人命end 不是數字 理工人XD 哪家理工人這麼蠢
作者: wholmes   2015-06-06 15:56:00
先問一下你的重刑犯只有被判死刑的嗎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5-06-06 15:57:00
所以你覺得要是被誤判,為了社會大眾的利益,就吞下去嗎??
作者: wholmes   2015-06-06 15:58:00
看不懂你的回答 那好吧你的重罪到底怎麼定義啊
作者: searoar (暗坑大豆)   2015-06-06 15:59:00
鄭和鞏都沒有前科=>沒有前科的都抓起來好了
作者: wholmes   2015-06-06 15:59:00
再犯也很多種啊 先照你邏輯舉反例好了 比方酒駕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5-06-06 16:00:00
所以被再犯幹掉的人是被誤判的害的?憑什麼要他為了別人去死,就算別人是大多數人?是你你願意嗎
作者: wholmes   2015-06-06 16:00:00
怎麼半 你我也都吞很久了你把人家有貢獻的地方除去之外 再說人沒貢獻那倒底是人家有貢獻還是你有貢獻啊 還除了...之外咧
作者: searoar (暗坑大豆)   2015-06-06 16:03:00
什麼"但事實證明" 事實證明這兩個都是初犯耶 你討論再犯?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5-06-06 16:05:00
是阿!就是有你這種主張為了避免誤反所以你去死好了的人害的阿誤放我有說要放它們出來逆?我就針對你寧可錯殺不可錯放而
作者: wholmes   2015-06-06 16:07:00
所以你也只是跟著發新聞的轉是嗎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5-06-06 16:07:00
已好嗎
作者: wholmes   2015-06-06 16:09:00
因為現行的制度就是死刑寬度沒有限縮到就只是鄭潔這樣的他的寬度太大了 這是他們的論點 也提了很多案子給各位基於個人生命權與公權力相比 這不是看誰多可以比較的這是法界的多數想法 當然你也可以 台灣有台灣的民意玩法就是比案件數多寡來決定 錯殺只要很少就可以不過猜測這應該只是你個人想法 支持死刑的檯面上敢這樣講因為那是最不得已的 生命權之於自由權的差距的確不是全世界 畢竟光是中國就快五分之一了再加上第三世界 應該過半了吧沒有人說哪邊比較珍貴 不過刑期滿出來再犯害到人你因果關係歸責到類比跟死刑同樣因果 這個...好吧那你可以按鈴提告很多法官了 加油吧
作者: mi324 (筆筆)   2015-06-06 16:22:00
好文
作者: wholmes   2015-06-06 16:22:00
你對死刑有進一步想法這很好啊 那請多多加油吧
作者: j1o2s3e4p5h6 (剛好路過)   2015-06-06 16:23:00
這樣吧,假設公理正義是一個可以量化的概念,你覺得誤殺一條人命,對公理正義的戕害,要殺多少個人渣才彌補的回來?
作者: wholmes   2015-06-06 16:24:00
那你就在旁看著吧 自己不登山怪別人登山上面的那要先量化一下人渣兩字吧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15-06-06 16:27:00
廢死推那麼久連配套都沒提出來一堆人不知道在支持幾點的真的是蠻搞笑的
作者: j1o2s3e4p5h6 (剛好路過)   2015-06-06 16:30:00
嗯?要嗎?那把人渣改成龔重安好了。那你覺得枉死的跟因而逃過一劫的生命,兩者如何評價?怪怪的吧?因為你的再犯說就像樓上有人提到的,你這樣類比,有因果歸責上的錯誤。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5-06-06 17:21:00
那如果今天誤判率有20%呢?有犯罪的8成乘上再犯率3成,還有24%的人要死在人渣手下,所以應該全部先死刑?只是想跟你說人命不是這樣算的,在激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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