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lamhuang (SOHO)》之銘言:
: 是槍決爽快, 還是要他們拿更長的時間去還債比較好
我就回你這句,還什麼債?
金錢? 還是悔恨?還是其他的?
你回出這句時你有想到你跨出那一步的邏輯代表的是什麼嗎?
你代表的是越過現行刑法的規定
挪威殺人魔殺了幾十人 若在台灣 一樣一命
鄭捷殺了四人 一樣一命
驚世媳婦鄭于如殺三人 一樣一命
而這些人在你的邏輯下 而不是刑法規定的情況下,所要還的債都不一樣重!
請問你,你所謂的還債就只是賴活著拿生命搞些什麼狗屁懺悔或是一個月幾千塊的賠償?
別鬧了!這只是又一個廢死派的為了替死刑犯延命的狡辯。
真正拿命、拿餘生來還的情況,每個人的想像都很明白,只有你們裝傻而已。
作者: qnemail5566 (9n阿湄56) 2015-06-07 01:01:00
聽你在屁 殺一兩個 不會被判死
作者:
h90257 (替天行道)
2015-06-07 01:02:00重點是他們要有心想還 北歐那位還在嫌沒有PS4哩
作者: Miser (吝嗇鬼) 2015-06-07 01:03:00
拿命來還了 然後你爽了 事情就結束了這樣
作者: apple90101 (Dauntless) 2015-06-07 01:04:00
可是每個月都有金錢補償比較實際沒錯啊有人覺得拿命來抵,有人覺得實質金錢比較有用
作者:
h90257 (替天行道)
2015-06-07 01:05:00重點是 嫌犯會想還嗎 我們能相信嫌犯還有人性嗎?
作者:
SuperUp (( ̄▽ ̄#)﹏﹏)
2015-06-07 01:07:00叫死刑犯生一個小孩還回去給被害父母如何?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6-07 01:08:00死刑過後,受害者家屬還能得到什麼幫助?這才是要探討
作者:
chenp34 (強者我同學)
2015-06-07 01:09:00推~槍決爽不爽快不重要 我只知道罪證確鑿的人渣就是該斃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6-07 01:10:00的吧,但是這點根本沒人討論,只是一直在抨擊廢死
作者:
h90257 (替天行道)
2015-06-07 01:11:00講白了 從死刑到廢死 等於是要把人的概念做大翻轉 大工程
作者:
chenp34 (強者我同學)
2015-06-07 01:12:00難道廢死團體就有明確實質幫助到每個受害者家屬?有顧慮到他們的心情跟感受嗎?不也是空說而且操弄風向獲的利益嗎
作者:
h90257 (替天行道)
2015-06-07 01:14:00廢死團體在官網以挑白說明 目標是廢死 不是幫助受害者他們所謂受害者 是被判死刑的人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5-06-07 01:15:00廢死,受害者家庭就不需要幫助嗎?廢死打一開始就只關心加害者,目標就是廢死。受害者不存在在他們眼裡甚至受害者家屬在他們眼裡還翻轉成為要加害 犯人的 加害者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5-06-07 01:16:00邏輯超無敵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5-06-07 01:18:00廢死不去傷害受害者家屬就謝天謝地了,還照顧?想得美
作者:
chenp34 (強者我同學)
2015-06-07 01:19:00看來唯有殺人者判死刑才有資格擁有聖人崇高標準的寬恕!
我贊成廢死,因為有些人如鄭捷死了太便宜他應該要有鞭刑兩個禮拜給他一鞭,鞭到死殺童者比照辦理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6-07 01:21:00你們要扭曲我也沒辦法,反正就是理念不同,只是廢死被搞
作者:
chenp34 (強者我同學)
2015-06-07 01:21:00說是兩碼子的事,可是這怎麼跟我看到的不一樣 某個候選人
作者:
chenp34 (強者我同學)
2015-06-07 01:22:00好像不是這麼說的,呵呵 看來人為了利益什麼屁都可以放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6-07 01:23:00我也贊成鞭刑阿,但是讓我無法支持死刑的最大原因就是台灣對於死刑的判定太過模糊了
作者:
chenp34 (強者我同學)
2015-06-07 01:23:00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作者:
chenp34 (強者我同學)
2015-06-07 01:24:00立法禁止你們發言的權利?因為這就是我跟你們不一樣的地方
廢死唯一的好處就是避免冤獄判死但是為了極少數被判死的冤獄,如江國慶,卻讓其他被害者家屬不開心不符合『政治正確』
作者:
chenp34 (強者我同學)
2015-06-07 01:27:00難怪版上有文章說廢死還無邏輯可言 今天總算親眼見識到
所以像江國慶這樣的犧牲者,只能算他可憐我們其他人不會這麼倒楣的所以亂世用重典,殺人者死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6-07 01:31:00我承認廢死團體確實有些人的言論太過偏激,但是不能以偏概全阿,不理性的反廢死言論也不少啊,難道這些扭曲
在有鞭刑之前,法官應多判死刑,以撫慰被害者家屬心情
作者: fnb10803 2015-06-07 01:35:00
乾脆廢死聯盟養死刑犯 性侵犯 養在家裡 教化嘛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6-07 01:37:00我最不滿的是廢死已經被扭曲成支持犯罪了
作者:
coolron (RR)
2015-06-07 01:37:00某人一直在那邊反串+小劇場,可是沒人理ㄆㄆ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6-07 01:42:00這樣叫左右司法的話何不規定法務部長不可有廢死之思想,還有非常上訴是檢察總長才能提,另外立法委員本來就要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5-06-07 01:45:00廢死不對話?看看跟苗博雅一同上節目的記者,看看去現場叫囂的人,看看在版上的推文,請問該怎麼跟支持死刑的人對話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6-07 01:55:00今天廢死團體也表示,如果死刑是目前民意的依據時,他們也是得接受死刑存在阿,但是是否在死刑執行上要有所程序呢?我想這應該已經是有想對話的誠意吧
作者: Isaacjobs (阿爾伯特光電效應) 2015-06-07 02:00:00
原PO論述相當中肯啊。而某些人其行為看來不是操弄干預、左右司法,那我請問你什麼才是左右司法。還有如果某團體說話前沒有運用大腦理性分析思考,持續跳針式問答應對,你這樣叫人如何面對與你對話。另外,說到苗的言論、想法其實相當空洞,論證也不夠清晰明確,當然我也不能否認如果站在理盲角度的粉絲立場來看,那麼她是一位萬中選一、辯才無礙的政客了。
作者:
zzzzzken (åšæ£ç¢ºçš„事)
2015-06-07 02:02:00喜歡這篇,也覺得台灣廢死立場太搖擺牽強了。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6-07 02:04:00隨便吧,理念各自不同,互相尊重吧
作者:
bojatom (牛肉湯麵)
2015-06-07 02:12:00我只覺得死刑是對受害者的交代 而不是對家屬的交代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6-07 02:13:00所以申請被駁回還是照樣執行阿,哪有左右司法?
這篇就是引用錯誤的典範,段宜康等立委提的法案跟死刑犯一點關係也沒有不要學藍營黨工爛咖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開始!)
2015-06-07 02:21:00支持廢死會有利益 除了一堆謾罵外 我還真的不知道利益在哪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6-07 02:21:00我記得那法案似乎是在限制總統大赦或特赦的絕對權力
藍營想藉著死刑犯槍決轉移焦點,掩飾國黨施政無能,還有總統大選候選人難產的衰敗景象dory:你說對了,但是人云亦云的藍教徒把撿到籃子裡的都當做菜瞎扯一通哈~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6-07 02:48:00你有看前言嗎?還是只看後面的表格
作者:
chenp34 (強者我同學)
2015-06-07 02:49:00原PO辛苦了,一些人跳針瞎扯蛋你還這麼認真解說給他們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