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殺人者被殺 這需要疑惑?

作者: e52155 (玳鱗官洛音)   2015-06-07 08:49:42
※ 引述《im609 (廢文專用)》之銘言:
: 殺人者被殺 這是很簡單的道理吧
: 今天你動用私刑殺人
: 之後在國家的法律下公開審判 互相辯駁後
: 被判處死刑 然後經由公權力來執刑
: 這不是剛剛好而已嗎?
: 一堆廢死怎麼連基本的道理都不懂?
: 退一萬步來說
: 出來跑 遲早要還
: 今天殺人的 就已經不正常 也沒有公道
雖然已經討論到爛了,
但反正最近沒有大副本,
星期日早上八卦版也沒人,
就來回一下廢文。
人權是一種很有趣的觀念,
人有各種權力與自由,
那為什麼要有法律跟公權力?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它真正的用意是告訴人們,
這個社會所能接受的最低道德行為,
就是這些,
而你一但超線,
就會受罰。
所以我們可以發現,
個人的人權與社會是有衝突的,
記得一句話,
文明就是壓制人性的設定。
回到死刑,
今天之所以不能唯一死刑的原因,
就是卡在你不能用最低的道德標準看世界。
他殺人了,
可是是為了救人?
因此有了過失殺人跟蓄意殺人的分別。
但是!
這是社會公權力給予的懲罰跟認知,
那就人權來說呢?
人權是個人的事情,
它最有趣的地方就是,
不能對事論事。
天賦人權,
這是與生俱來的權力,
認真說起來是超過憲法,
應該說,
憲法就是為了保護天賦人權而存在。
所以這件事情產生了衝突,
我有我的生命權,
你有你的生命權,
可是你剝奪了我的生命,
與社會所不容,
可是!
在憲法之上的人權,
卻賦予你有著不能被剝奪的生命權。
那被殺死的我呢?
死人是沒有人權的,
活人才有。
這就導致了廢死跟死刑的衝突,
一派支持人權的堅持沒有人可以剝奪生命權,
尤其是跟人權互相抗衡的社會公權力。
一派人則認為為了保障人權,
做出迫害他人人權的人必須受罰,
但執行者必須是社會公權力。
說穿了兩派都是為了人權,
但互相矛盾。
所以結論是什麼?
結論就是只要人權還在,
廢死跟死刑的爭議永遠存在,
花再多時間也一樣,
互相無法動搖各自的認知,
但偏偏都是為了人權而努力。
如果想要終止這種爭論,
就只能透過人權的對立面-公權力來處理。
提高公權力壓制人權的比例,
讓人民失去一部分的人權來促成死刑的廢存,
減少人民的自由跟權力,
也就是,
獨裁或專制社會體系,
才會讓死刑廢存的議題真正解決。
這也是為什麼政治人物在這議題上,
通常不是搖擺不定見風轉舵,
就是乾脆不表態,
因為在民主社會中,
這只是個假議題,
唯一能做的就是跟著當下的民意。
吵犯人會不會悔改,
是否天理不容,
都是支微末節的事情,
真的問題是,
為了人權,
你要做出什麼選擇。
順道一提,
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
要維持社會才不是只跟著法律做事情。
啊忘了說,
我自己支持死刑,
我比較支持剝奪他人人權的人,
不該擁有人權。
作者: K951753 (三寶飯好吃!)   2015-06-07 08:54:00
推Y
作者: butmyass (灑利與爵克)   2015-06-07 08:55:00
言之有理
作者: shiyo729 (Viva la Shiyo)   2015-06-07 08:58:00
人渣是沒有人權的
作者: mineko (RAI)   2015-06-07 09:01:00
等一百年後再看看啦 現在的我看廢死講那些話都只想zzz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06-07 09:01:00
正因為死刑犯有人權,所以要麻醉 但被害人沒有
作者: sabersilver (綠茶愛發酵)   2015-06-07 09:37:00
就跟契約一樣,對方違約了還是要照著契約規定來懲罰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