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間司改會:死刑 難以遏止犯罪

作者: aoksc (重出江湖)   2015-06-07 10:42:22
※ 引述《nobel777 ()》之銘言:
: 民間司改會:死刑 難以遏止犯罪
: 2015年06月07日 04:10 陳志賢/台北報導
: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昨日指出,歐盟及AI批評台灣政府對犯罪提不出具體政策,
: 只是一味使用死刑,平息民怨,他擔心法務部若是以執行死刑,作為對女童割喉案這種「
: 無差別殺人」新興犯罪的回應,恐怕難以遏止犯罪,反而會激化潛在犯罪者的情緒及行為
: 。
: 新興犯罪具模仿性
: 高榮志說,歐盟及AI批評法務部執行死刑有政治考量,他不認為是泛指在政黨、外交等廣
: 義的政治意涵上,而是政府公共政策方面。
: 高榮志說,女童割喉案是新興犯罪型態的無差別殺人案,他擔心法務部若是以執行死刑來
: 回應這種新興犯罪,是用錯了方法,難以遏止再度發生,「這恐怕也不是廢不廢死就能解
: 決的問題」。
: 他說,無差別殺人案,因凶嫌犯案前沒有跡象,專挑婦女及小孩隨機犯案、難以防範,造
: 成社會極大恐慌。日本幾年前曾發生秋葉原無差別殺人案,也造成恐慌,事後日本法務省
: 對這種犯罪型態進行調查,發現凶嫌因存在感被剝奪,對國家的死刑處罰根本不在意。
: 找出潛在犯罪因子
: 以北捷殺人案、女童割喉案來看,凶嫌不在乎犯案後被關,被判處死刑。這種犯罪具模仿
: 性,法務部若想以執行死刑的手段,來遏止這種新興犯罪型態,恐怕會適得其反,反倒會
: 助長這種新興犯罪的發生。
: 他認為,台灣已經走向高度、複雜的資本工業化社會,必須進一步了解這種犯罪的成因、
: 找出解決的方式,死刑無法根本解決此犯罪發生的問題。
: 他說,政府應正視無差別殺人新興犯罪問題,尋求解決方法,因為這種犯罪牽涉層面甚廣
: ,建議政府盡早召開跨部會會議,藉由社工、警政系統的通報合作,找出潛在犯罪的危險
: 因子,對一些潛在犯罪者進行通報或先行安置,提前防範,才是正途。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607000238-260102
講這根本就是廢話
這幾天已經提了幾百次了
刑罰的功能本身就是要讓人警惕
那當然還是會有人不怕
那只好給他死啦
連死都不怕你怎麼確定他出獄後不會再殺人?(結果每個上刑場的都腳軟)
還有第一段到底是在寫啥
如果這邏輯成立
幹!那犯罪者應該直接釋放才對阿
判死刑會激化潛在犯罪者的情緒
難道判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就不會激發潛在罪犯的情緒?
幹你娘我就是不想進監獄阿 只好看到我的都殺了
反正不會死 多殺一個賺一個
運氣好殺光所有的目擊者搞不好就沒人証了也不用進監獄了
我這樣講也行得通阿
有人可以跟我講一下律師執照到底在考啥嗎?
會不會加考邏輯之後
台灣從此法律系畢業的人再也沒人考到律師執照了?
法務部最大的爭議點就是選在這時候執行死刑
他媽的眼睛沒瞎也知道是有政治考量
但你能說他錯嗎?
死刑執行令本來就沒規定什麼時候要簽
這也是最大的漏洞
但說真的廢死也是找不到攻擊的點只好拿這個當攻擊點
還新興犯罪型態勒
最好是以前就沒這種隨機殺人的案子
這個社會再怎麼進步都一定還是會有反社會的人
不然廢死你說死刑不能阻止下一個兇手殺人
那麼哪個駐板的廢死專家、學者可以跟我說
哪個國家廢死之後「從此」再也沒有殺人事件的?
台灣一堆團體有權無責
為了少數幾個人的理想最後要由全部的人來承擔後果
然後提意見的人還完全不用付任何責任
每次提到「責任」這些團體就只會顧左右而言他
就像是只想幹妳的男人
幹你之前一直跟你說給我幹有多爽多快樂
反正結論就是給我幹就對了
幹完之後褲子穿了就走了
你要他負責他搞不好還會跟你說是你自己願意給我幹的
什麼?你說因為民眾太無知所以要由少數精英來決定一切?
那蔣介石跟你說因為當初台灣愚民太多我只好無奈實行白色恐怖你會接受嗎?
作者: Change1224 (沒事兒)   2015-06-07 10:44:00
司法特考無法遏止恐龍法官,所以應該廢除司法特考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6-07 10:47:00
「這恐怕也不是廢不廢死就能解: 決的問題」。這是內文有的東西 感覺你好像只看標題就回應了政府應正視無差別殺人新興犯罪問題,尋求解決方法
作者: peachnest   2015-06-07 10:50:00
防範和死刑並行不悖誰不知道這個道理 只是前者工程艱鉅不得不先亂世用重典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0:52:00
他們會跟你說刑罰的功能在於教化
作者: w10211 (Reclusion)   2015-06-07 10:53:00
照arl這樣講。都來研究和討論就好了啊!還懲罰什麼?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0:53:00
亂世重典不符合實證數據 再來台灣現在也不是亂世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0:53:00
槍斃了還怎麼教化(雖然我也不知無假釋終生監禁還教化化啥?)不過他們會說那不是重點,他們有推配套只是立委都不給過(幹不是有廢死立委嗎?)也從來沒提過甚麼教化方案給大家參考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0:54:00
教化的功能可以減低再犯率 不重視教化還說重視社會安全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0:54:00
反正要教化就對了,怎麼教化,我她媽不管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6-07 10:54:00
就算大家都不討論 死刑還是一直存在
作者: ta29 (nyo)   2015-06-07 10:54:00
請拿出教化降低再犯率的實際數據
作者: bigloser5566 (叫我風聲哥 ~呼呼呼呼~)   2015-06-07 10:54:00
[新聞] 4度殺人 仍不判死 http://goo.gl/T1hjdp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0:55:00
是零,你的教化方案能夠達到這數字嗎?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6-07 10:55:00
所以我們該討論的是需不需要廢死 廢死的好處與壞處
作者: bigloser5566 (叫我風聲哥 ~呼呼呼呼~)   2015-06-07 10:55:00
好棒棒的教化
作者: ta29 (nyo)   2015-06-07 10:55:00
我只看到口號而已
作者: h90257 (替天行道)   2015-06-07 10:56:00
跟侯友宜說的相反 我要相信警察還是利益團體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6-07 10:56:00
除非現在的台灣是廢死 反廢死才有它的意義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0:56:00
死刑犯再犯率零 那重刑犯呢? 哪一個多哪一個少?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0:56:00
每次法官判決書都寫還有教化之可能幹,從來也沒看法官說用甚麼方式教化,才有可能關個遇到特赦關個幾年就出來,又殺人了
作者: bigloser5566 (叫我風聲哥 ~呼呼呼呼~)   2015-06-07 10:57:00
http://goo.gl/T1hjdp 好棒棒的教化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0:57:00
下次判還是有教化可能,幹,教化計畫書先拿出來啊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0:57:00
否定教化功能 你就只是放任犯罪發生 還真是理想
作者: ta29 (nyo)   2015-06-07 10:57:00
詹龍欄有教化之可能 所以他後來逃獄了 他徒弟還一個是張錫銘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0:58:00
所以不要假掰讓那些謀殺殘殺一人的不判死啊把一堆該死的重刑犯變成死刑犯,再犯率就是零,謝謝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0:58:00
台灣獄政差是誰的責任 政府? 廢死聯盟?還是社會上冷漠?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0:59:00
誰在否定教化功能?是在嗆廢死教化都嘴巴喊喊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0:59:00
嘴砲 怎麼改 你要殺多少人你才甘願?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6-07 10:59:00
以現在的台灣來說 廢死是所謂的少數中的少數 而死刑目前也
作者: benza (持)   2015-06-07 10:59:00
只是一報還一報,沒想要抑制犯罪歐。白母廢死
作者: bigloser5566 (叫我風聲哥 ~呼呼呼呼~)   2015-06-07 10:59:00
他殺人 又是社會冷漠了 又是我們造成的了 不就很棒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1:00:00
又在社會上冷漠,對啦對啦,都大家推了一把啊
作者: ta29 (nyo)   2015-06-07 11:00:00
殺人犯罪又變成所謂的共業了 都是大家的責任呢 好棒棒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6-07 11:00:00
還是存在的 與其把重點放在反廢死 不如討論廢死的可能性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00:00
目的不是教化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5-06-07 11:00:00
最嘴砲的不就某e?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1:01:00
死刑犯一定都是不得已的嘛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01:00
不 是不肯為治安付出的社會 小女孩還沒繳稅咧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5-06-07 11:01:00
花你媽的錢,該死的人就快點死一死還要花納稅人的錢
作者: oklagg (kevin)   2015-06-07 11:01:00
死刑目前存在..但就是有些人,在幫一些該死的死刑犯免除死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1:02:00
噢沒繳稅,所以是她爸媽害死她就對了?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02:00
那治安不好能怪誰?
作者: oklagg (kevin)   2015-06-07 11:02:00
刑..前天那個王裕隆就說正在透過廢死免除死刑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6-07 11:02:00
八卦版的版友因為對社會的不滿 所以討論議題是用反諷或是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5-06-07 11:02:00
歐洲沒死刑治安就好棒棒?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03:00
人家治安確實是比我們好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5-06-07 11:03:00
殊不知歐洲病態罪犯更多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1:03:00
你沒冤枉社會大眾,那你自己本身有沒有被冤枉啊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6-07 11:03:00
只是這樣的言論最後只會淪為版友互相攻擊 而非去討論議題
作者: ta29 (nyo)   2015-06-07 11:03:00
歐洲治安超遭的OAO 日本治安超好 東京是安全都市第一名
作者: oklagg (kevin)   2015-06-07 11:03:00
歐洲女生半夜根本不敢獨自在外遊盪啦
作者: ta29 (nyo)   2015-06-07 11:04:00
說歐洲治安比我們好的....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1:04:00
台灣還可以女性單身半夜趴趴走,你去歐洲試試
作者: bigloser5566 (叫我風聲哥 ~呼呼呼呼~)   2015-06-07 11:04:00
你確定你去過歐洲嗎XD? 我笑了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04:00
我拿犯罪率統計給你看要嗎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5-06-07 11:04:00
沒去過就別唬爛了吧,歐洲人都不敢聽你這樣講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05:00
所以統計數字騙人就對了
作者: bigloser5566 (叫我風聲哥 ~呼呼呼呼~)   2015-06-07 11:05:00
統計統計你整天看統計 去一趟歐洲好嗎?
作者: oklagg (kevin)   2015-06-07 11:05:00
廢話..女生10點過後都不敢出門了,犯罪率自然低了些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5-06-07 11:05:00
拿數據有屁用XD 實際上才是重點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6-07 11:05:00
現在的台灣是死刑才會有反死刑的聲音出現
作者: bigloser5566 (叫我風聲哥 ~呼呼呼呼~)   2015-06-07 11:06:00
說台灣治安不好的人 叫我覺得台灣治安好的人別出門?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06:00
這種主觀的講法怎麼討論? 數據拿出來阿
作者: oklagg (kevin)   2015-06-07 11:06:00
台灣目前沒有廢除死刑,但他們早就積極在幫一些該死之人免
作者: ta29 (nyo)   2015-06-07 11:06:00
基本上榜上的前三都是死刑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6-07 11:06:00
可以把焦點放在廢除死刑的可能性以及優缺點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1:06:00
好啊,把義大利數字拿給大家看看
作者: ta29 (nyo)   2015-06-07 11:07:00
台灣還贏過英德法等國家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5-06-07 11:07:00
歐洲好像5個都不到耶 數據咧?
作者: oklagg (kevin)   2015-06-07 11:07:00
前天槍決的王裕隆,就正在透過廢死要免除死刑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5-06-07 11:07:00
挪威廢死,社會福利超好,還不是出了殺人魔殺77人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1:08:00
廢死國還真安全,就不會有隨機殺人犯幹,那上次身背四十幾條人命的挪威殺人魔是按怎?幹,我還少算了三十條人命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6-07 11:09:00
其實以原文所說的 無差別殺人不是死刑或是廢死能解決的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09:00
典型只會看電視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5-06-07 11:09:00
德國廢死,出個連續殺人魔連殺30人至上百人難以計數
作者: bigloser5566 (叫我風聲哥 ~呼呼呼呼~)   2015-06-07 11:09:00
你不就是典型的只會看數據XDDDDDDD最有名的只會看數據的好像是姓馬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6-07 11:16:00
雖然台灣治安第二名 可是台灣民眾對台灣的治安應該是覺得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1:16:00
要他給篇數據拿別人文章就算了,還瞬間自打臉是怎樣
作者: ta29 (nyo)   2015-06-07 11:16:00
所以說他們只會挑對自己有利的講 而沒有全面性的思維能晚上走在路上我就覺得治安超好了...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6-07 11:17:00
如果死刑在目前台灣是無可避免的 那我們還有哪些地方有努力的空間呢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17:00
連資料都不會看整理了還看不懂的人 我沒什麼好說
作者: h129875230 (GOD)   2015-06-07 11:17:00
律師 法官 不考數學 卻要用法律邏輯來判刑 不可笑嗎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1:18:00
連給資料都可以瞬間自打臉的人,我也沒啥好對你說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18:00
警政署資料只有台灣是用既遂率 用全率是3.2 哪來第二
作者: h129875230 (GOD)   2015-06-07 11:18:00
社會面的東西就交給社會努力 扯什麼死刑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1:19:00
努力的空間應該就是在誤判率的降低吧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6-07 11:19:00
也許除了花時間在反廢死之外 能更把時間花在現存的制度能透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19:00
台灣政府做好看資料給你看 你不會去看WIKI喔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5-06-07 11:19:00
廢死國為何殺人魔還這麼多?死刑不能解決問題,廢死就能????
作者: ta29 (nyo)   2015-06-07 11:19:00
廢死唯一能打的一張牌叫做冤獄 其他都沒用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1:20:00
積著變國民黨資產真得非常荒唐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20:00
你說人家多 你只贏在沒有槍 死的人還是跟別人一樣多
作者: h129875230 (GOD)   2015-06-07 11:20:00
我看到是國外給的資料 還是你只接受一種資訊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6-07 11:20:00
如果連民間司改會都不被人民所認同 那人民該成立怎樣的組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21:00
資料本來就不容易整理 你有資料拿出來大家客觀討論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1:21:00
日本是全世界兇殺犯罪率最低的國家→你自己給的文章所以日本政府也造假資料,只有北歐的資料是真的
作者: h129875230 (GOD)   2015-06-07 11:22:00
就先從加考數學開始 不然一堆一套公式用到底的白痴文組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22:00
對阿 所以咧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6-07 11:22:00
南歐犯罪率高也是他們政府作假資料,是他們謙虛所以哩?所以就是請你先把你要貼的東西看仔細不要叫你給個資料瞬間自打臉行嗎?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24:00
我不懂你在說什麼 "歐洲普遍低" 你看不出來嗎?每一個國家數據基礎不完全一樣 看清楚再來說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1:25:00
我看得出來有人不敢面對日本的數據啊
作者: bigloser5566 (叫我風聲哥 ~呼呼呼呼~)   2015-06-07 11:25:00
每個國家不一樣 那為什麼一定要我們跟歐洲一樣?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1:26:00
剛剛拿數據出來說嘴的 現在變成每一個國家數據基礎不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26:00
樓上沒事什麼臉打來打去沒一句有建設的話的人真____
作者: ta29 (nyo)   2015-06-07 11:26:00
前後反覆 還蠻好笑的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27:00
有死刑不代表犯罪率就會高 三個有死刑的文明國家日本 台灣美國 美國就相對高你怎麼不說
作者: ta29 (nyo)   2015-06-07 11:27:00
美國有些州廢死呀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1:27:00
美國有開放槍枝 日本跟台灣沒有 這很好理解吧?你可以去查查看美國命案有多少是槍枝引起的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28:00
日本死刑也跟我們一樣不輕易簽 所以你們也同意要跟日本一樣囉?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1:29:00
台灣現狀就是不輕易簽啊 維持現狀不就是大家共識嗎??
作者: ta29 (nyo)   2015-06-07 11:29:00
完全說話不經大腦耶 ...
作者: powertoolman (動力工具魔術師)   2015-06-07 11:30:00
美國廢死州重大刑案有比較少嗎?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30:00
可是鄉民都在叫趕快簽阿
作者: iwenko (阿文)   2015-06-07 11:30:00
反廢死個人理解是反廢死團體,不是反廢除死刑,因為死刑還在,現在不出來反對,哪天被這群假道學偷渡成功怎麼得了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1:30:00
那是因為偶爾簽一下就會被西歐國家嗆人權倒退啊我才想問呢同樣是不輕易簽 怎麼德國就不嗆日本人權倒退嚕了?日本比較得罪不起嗎
作者: iwenko (阿文)   2015-06-07 11:32:00
開罰單還是有人繼續闖紅燈啊!那不要交通法規好了,你們廢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32:00
我的立場又不是廢死可以降低犯罪率死刑才要證明自己可以降低犯罪率阿
作者: iwenko (阿文)   2015-06-07 11:33:00
死只會說沒效沒效,却從來說不出怎樣才會有效,不負責任就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33:00
看資料只是有人在嗆歐洲犯罪率高 根本沒得事
作者: ta29 (nyo)   2015-06-07 11:33:00
下面那篇已經證明了死刑會少一個人會犯罪了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1:34:00
很簡單 請你告訴我為何廢死適用於鄭捷這種現行死刑犯?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34:00
這就是最小侵害原則阿 侵害人權的時候一定要最小手段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35:00
你如果為了維持死刑要廢除鄭捷這種你覺得確定的案子
作者: rockonpizza3 (老爹)   2015-06-07 11:35:00
以遏止犯罪而言~ 廢死的人最好都不要生沒後代就不會有將來的殺人魔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36:00
可以啊 你先改掉普遍的死刑適用制度 你再去推你的特別死刑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1:36:00
你要講最小侵害原則可以 那我請問你 讓生命權變成一個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38:00
現行制度我砍你一隻手 難道你要砍回來嗎?本來就不是一報還一報阿
作者: bigloser5566 (叫我風聲哥 ~呼呼呼呼~)   2015-06-07 11:39:00
唉~連被害者家屬都沒去探視的團體 只是虛偽而已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39:00
犯罪者本來就沒有"權利"去犯罪,他們只是有"權力""事實上"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1:39:00
不是一報還一報 那請問有比生命消失相近的處罰?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40:00
去犯罪 所以他們不受法律控制 難道政府也不受法律控制嗎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1:40:00
有法條規定的情況下政府執行死刑 請問何來不受法律控制如果法律真的拿掉死刑了國家還執行 那才叫不受法律控制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42:00
最小侵害原則就是規範國家的 那是上位法 你說的是下位法
作者: bigloser5566 (叫我風聲哥 ~呼呼呼呼~)   2015-06-07 11:42:00
是啦是啦 法法法 被害者活該被殺啦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1:43:00
請問我講的哪個是下位法?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44:00
理盲跳針 人死不是廢死害的 現狀還有死刑咧 不肯面對問題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1:44:00
我還以為我們都在討論刑法咧 請問我講的哪個是下位法?
作者: bigloser5566 (叫我風聲哥 ~呼呼呼呼~)   2015-06-07 11:45:00
剛剛在我那篇跳針跳到來這篇 還敢講跳針 哈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1:45:00
我只聽過憲法是刑法的上位法 從沒聽過必要性"原則"是上位法何況最小侵害原則在講的跟刑法明定的罪責沒有關係照你這種推廣法 再重的罪通通易科罰金就沒事了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47:00
你的意思是刑法不用受比例原則規範?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1:47:00
我的意思是你拿必要性原則推廣到刑法的方法是錯誤的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48:00
錢有效 坐5年比坐三年有效 有什麼問題?不是必要性原則 是最小侵害原則是不同的原則同屬於比例原則之下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1:49:00
照你這樣講 徒刑依最小侵害原則通通不能判最低監禁日期以上 否則就是違反最小侵害原則? 很明顯你的推廣有問題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50:00
如果五年比三年有效 可以用五年阿 問題是無期和死刑你不能證明死刑比較有效 你就不能剝奪較上位階的生命權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1:51:00
那請問你如何證明五年比三年有效?
作者: sabersilver (綠茶愛發酵)   2015-06-07 11:52:00
闖紅燈也唯一死刑好了,反正沒有人會怕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1:52:00
法官裁量權還得證明關久一點比較有效才能行使嗎?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53:00
法律概念上就是經驗和說服當然最好有數據 法律的適用不是科學 只是一個講理的過程所以法律有限制 不可能準確 這也是廢死的原因阿
作者: iwenko (阿文)   2015-06-07 11:55:00
台灣哪有無期,不知道關一關就很容易出來趴趴走繼續強姦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1:55:00
那法官依照自己審判經驗判死刑 何來違反最小侵犯原則
作者: sabersilver (綠茶愛發酵)   2015-06-07 11:55:00
講的好像你不怕關一樣,其實你有仇家讓你覺得25年值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1:56:00
沒有的話 若法官依自身經驗判死刑 為何不可?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56:00
最小侵害原則不是給法官用的 是給法律給立法院用的連這個觀念都不清楚 我可能沒辦法跟你解釋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57:00
政府限制人權有憲法上的架構 限制 所以才跟皇帝不一樣
作者: ta29 (nyo)   2015-06-07 11:57:00
前後反覆 你出社會了嗎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1:57:00
台灣早就沒唯一死刑了 判不判死刑本來就是法官裁量權內
作者: sabersilver (綠茶愛發酵)   2015-06-07 11:57:00
要執行可以阿,查明有無共犯和教唆就可以了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1:58:00
不對 你法律裡面就不該把死刑列入裁量阿這才是法律阿 ...
作者: sabersilver (綠茶愛發酵)   2015-06-07 11:58:00
只是不司改以後有人被偷渡成共犯殺掉,先司改吧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1:59:00
死刑本來就是給法官裁量權內的一個選項啊還是你要說徒刑跟易科罰金比徒刑侵犯人身自由 所以一開始就不應該把徒刑放進法律?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2:00:00
廢死刑的意思 就是把這個選項拿掉 對吧..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2:00:00
所以我從一開始就說你推廣最小侵害原則的方式有問題了對啊 我只是很奇怪為什麼會突然跳到最小侵害原則去明明這樣推廣是有問題的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5-06-07 12:01:00
這裡我沒辦法解釋 我又不想放大絕叫你去看書我可以用水球跟你解釋 不然我一句話還要等五秒你要對憲法架構有觀念才比較好董
作者: sabersilver (綠茶愛發酵)   2015-06-07 12:02:00
法官的裁量權是基於人民賦予國家之權利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12:02:00
你可以站內信 這樣整串文比較不容易被打斷 我也比較容易理理解
作者: sabersilver (綠茶愛發酵)   2015-06-07 12:04:00
法官要把真正蓄意殺人兇手判死當然可以,但殺錯人還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5-06-07 12:04:00
法律人總是自以為邏輯正確所以法律才會一堆漏洞給人鑽
作者: sabersilver (綠茶愛發酵)   2015-06-07 12:05:00
是要有人負責,但對象是國家,要誰負?怎麼負?
作者: ta29 (nyo)   2015-06-07 12:06:00
所以關錯人賠錢了事就可以 (茶
作者: sabersilver (綠茶愛發酵)   2015-06-07 12:09:00
另外廢死也只是限縮法官的最高裁量權把最高裁量權的範圍從死刑改成無期徒刑最高裁量權說實在就是依法行政,修法修過了照辦而已我偏挺死但我支持把誤判機率低的現行犯剩餘價值榨乾司改和科學辦案也要精進,不要只有李昌鈺一個權威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