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八卦版不可問政治人物算違反言論自由權嗎

作者: ceiba5566 (Ceiba56)   2015-06-08 04:07:15
※ 引述《momoispig (momo不是豬)》之銘言:
: 本肥宅最近在學國一公民
: 剛好教到言論自由權
: 有點好奇八卦版禁政問 不可問政治人物
: 這樣算是違反網路上的言論自由權嗎?還是沒有呢?
: 有沒有八卦?
先說結論:沒有。
憲法第7條到第22條的基本權條款所能主張的相對人僅限於國家。
簡單來說,憲法就像是人民與國家訂定的契約,契約雙方當事人是人民與國家。
契約條款裡面規定,國家原則上不能干涉人民的言論自由,除非合乎例外的狀況。
所以說,當國家不當的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時,人民可以拿憲法要求國家要有所節制。
但是,基本權條款並無法在私人間相互主張,
例如,甲向乙說:「你閉嘴!」
乙不可能跟甲說:「依憲法我享有言論自由,你不能叫我閉嘴!」
這道理就像是甲向乙買車,結果甲拿著買車契約去把丙的車開走一樣,乾丙屁事。
同理,我們各自跟國家締約,而載明於憲法當中,但你我互相間哪有訂約,
少拿憲法在私人關係中指指點點,不然根本是拿明朝的劍砍清朝的官
基本權條款仍有可能適用於私人關係中,但頂多僅能間接適用,
例如解釋民法的抽象規範時,可以導入基本權保障的思維來詮釋一下,
不過無論如何,基本權無法直接在私人間相互主張,
也沒有在私人間高喊什麼:「你侵害我言論自由!」之類的屁
這愚蠢程度不下於保留法律追訴權
作者: qnemail5566 (9n阿湄56)   2015-06-08 04:12:00
民進黨黨工 怕他門民進黨醜事被抖出來阿
作者: momoispig (momo不是豬)   2015-06-08 04:12:00
ceiba欸!!!!!!!! 專業推 然後ceiba到底怎麼唸
作者: hk416 (☑☠☜✉☎♂♀♪)   2015-06-08 04:13:00
國立台灣大學的ptt不是公部門嗎?
作者: oblivionion (obliv)   2015-06-08 04:13:00
推推
作者: jungle01   2015-06-08 04:13:00
你忽略了對第3人效力理論
作者: andy2006888 (andy2006888)   2015-06-08 04:15:00
拿明朝的劍砍清朝的官…周星馳啊
作者: hk416 (☑☠☜✉☎♂♀♪)   2015-06-08 04:16:00
ptt是誰買的機器?ans:國家 ptt是誰在管的??ans:公務員你講這個 我看不懂
作者: Junticks (窮踢客)   2015-06-08 04:18:00
er 我以為原po是為了被桶才問這篇的、居然釣出專家嗎XD
作者: yentien (炎天)   2015-06-08 04:19:00
j大,第三人效力理論原po不但寫了,而且寫的是間接說
作者: garman0403 (他長)   2015-06-08 04:21:00
國立不等於國家吧。某人
作者: jungle01   2015-06-08 04:22:00
第二段寫的是“憲法第7條到第22條的基本權條款所能主張的相對人僅限於國家”,第3人效力理論就是用來解決基本權是否能對抗私人的理論,雖然有學說上的爭議,因為有爭議所以你第二段不能用僅這個字,有了例外你這篇文就廢了
作者: hk416 (☑☠☜✉☎♂♀♪)   2015-06-08 04:22:00
雖然你講了一堆吊書袋的東西 而且我又不是公行系吊書袋吊書袋吊書袋吊書袋吊書袋吊書袋吊書袋吊書袋吊書袋
作者: DarkIllusion (′・ω・‵)   2015-06-08 04:25:00
看到回推文部分笑了XD
作者: hk416 (☑☠☜✉☎♂♀♪)   2015-06-08 04:25:00
又不是每個人都是跟你是一樣的系所 講你自己聽得懂得的東西
作者: abc811009 (Bosseye)   2015-06-08 04:26:00
我看完了
作者: hk416 (☑☠☜✉☎♂♀♪)   2015-06-08 04:26:00
不會把內容轉為一般人都看得懂喔吊書袋吊書袋吊書袋吊書袋吊書袋吊書袋吊書袋吊書袋吊書袋難道我用數學公式來表達 會表示我厲害嗎? 還只是吊書袋?明明就是吊書袋 還要拐彎罵人
作者: boo19900520 (大布)   2015-06-08 04:50:00
意思是雖然台大是國立大學 但沒有基於政府的地位做的時候仍然是一般人 不會因此直接受憲法拘束這樣有比較白話嗎?
作者: Rex1009 (冬の影)   2015-06-08 04:53:00
我笑了 這也崩崩這有多難懂阿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6-08 05:24:00
最好PTT是公務員管的....嚴格說來是沒人管的狀態
作者: ctes940008 (蛤!我只是小兵!?)   2015-06-08 05:46:00
最害怕的是某天一紙公文,然後銷毀
作者: XSUDOX (老闆 素肚要辣不要切)   2015-06-08 05:54:00
推文秀下限
作者: quarterb1211 (ㄎㄊㄅ)   2015-06-08 06:17:00
推ceiba~~
作者: juliusnovem (julius)   2015-06-08 06:53:00
某人狂秀下限XD
作者: BMHSEA (Ciao)   2015-06-08 07:22:00
他都講得這麼明白了... 真的有白痴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5-06-08 08:14:00
奇怪 八卦版這麼反roc的 你說憲法有人理哦
作者: Bonescythe (Cirilla)   2015-06-08 08:14:00
難得看到內行人民事上,與其說是基本權第三人效力不如說是基本權對法官效力不過我想說,我們並非個自跟國家訂約是volk制定憲法 我們是volk的部分
作者: siddor (Siddor)   2015-06-08 08:25:00
笑了
作者: als60907 (å–”~錢掉了)   2015-06-08 08:41:00
這篇很好懂阿 有問題的是哪裡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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