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jkkwsr (JJKKWSR)
2015-06-08 06:27:48我是原PO,真的抱歉原文中的言詞造成醫師誤會
因為那天醫師說怎麼弄的變這樣子,請我一定要回去找原醫師給他看誇張的傷口
誤以為自己要被退件了,真的對醫師很抱歉orz
但後來榮總很慎重出動了含主任加兩位急診醫師加一位護理師來處理傷口
主任還打電話來家裡關心,不得不推一下高榮的用心
有記者寄信來問,我另外寄信給她說明,也將榮總的照護過程更新在原文中
讓未來因手腳汗有找到這系列文的版友都能看到
也對張簡醫師,急診醫師和護理師說聲抱歉,也很謝謝你們和主任後續一個月的細心照護
也對版眾抱歉
吃了神經藥物昏睡到剛剛,沒有在第一時間更正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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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資訊,放上該醫師的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drlius2013?fref=ts
關於事前同意書的部分
同意書上有提到部分人因體質可能產生水泡
但可沒有提到二度灼傷,巨型水泡(刺破會噴泉),神經麻痺等字眼
更沒有同意拿原廠只授權腋下除汗的機器來做手腳
看過的照片是腳的,而且是一個月後回診外傷幾乎復原的,還是小弟主動要求看的
電話關心被掛電話的部分,因為小弟本來是去他台北的診所初診要先做腳汗
術後第一通電話,竟然是台北診所來問不是要來做腳的手術嗎
當下臉上直接三條線,請她去跟高雄同步一下資訊就把電話掛了
那位醫生一直跳針在粉絲團上強調療效
說極端點,把手煮熟也不會流汗,療效一級棒
另外補上兩週後和一個月後的圖,不要看外傷好了
內傷的神經炎才是最痛的,就像蛀牙痛一樣,抽一下抽一下針刺般的痛
因為圖很可怕,所以空一頁
兩週
http://imgur.com/k2DPrZL
一個月又一週,外傷復原,手指無知覺,照樣流汗
http://imgur.com/0he8B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