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如賈伯斯? 男諷「賈賽」不起訴

作者: nantou049 (大螃蟹)   2015-06-08 12:59:06
※ 引述《zhouyancen (不爽就不要用新台幣!!!!)》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story/7321/952252
: 2015-06-08 02:54:16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高雄報導
: 林姓男子不滿主管作風,在臉書用「鳥人」、「賈賽」形容主管,被控公然侮辱。檢察官
: 認為臉書留言非空穴來風,鳥人等用語雖尖酸刻薄,但仍屬合理評論範圍,不起訴處分。
: 檢警調查,林姓男子在高市一家網路公司上班,一名張姓女同事離職時告訴他,向洪姓主
: 管請辭時,主管語帶雙關說:「我保證你出去找不到好工作」。
: 林因此在臉書撻伐主管的說法,並留言「別老當自己是賈伯斯,目前只到賈賽等級」、「
: 洪鳥人你懂屁阿?」陳姓、賴姓等同事在林的臉書留言或按讚。洪姓主管控林等五人誹謗
: 、公然侮辱。
: 林庭訊辯稱,說洪是「鳥人」並非侮辱他,美國NBA也有球星被稱為「鳥人」;至於「
: 賈賽」 也非要洪吃穢物,而是在說明洪「距離賈伯斯仍有段距離」。
: 檢察官認為,林在臉書的留言並非空穴來風,「鳥人」、「賈賽」用語雖刻薄,仍屬言論
: 自由的合理評論的範圍。檢察官還引用「水滸傳」,「你是什麼鳥人,敢來拿我的槌」,
: 說明「鳥人」是形容一個人很遜、表現不佳。
: 「賈賽」雖有台語吃穢物的諧音,但因林在前文有提到賈伯斯,「賈賽」是用來對比洪姓
: 主管的能力,並非要侮辱洪吃穢物。
從檢察官還去引用水滸傳就知道,檢已經在幫他找脫罪的理由了。
公然侮辱的東西很自由心證的,換了別的檢察官搞不好就起訴了。
只要起訴,法院是不可能判無罪的,頂多緩刑。
理由要怎麼寫都可以,我也可以說「賈賽」是指要人去吃大便之意,這在客觀上已經造成
人格尊嚴的貶抑、名譽的侵害。
你怎麼辯都沒用。
在公然侮辱是否有罪有高度不確定的情形下,大家還是要小心。別以為在這裡不起訴,
以後就能隨便罵人賈賽、鳥人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