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山難獲判國賠 醫師稱現在不敢出手救人

作者: Rogerisme (I'm Roger)   2015-06-08 16:20:16
2015-06-07 20:4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山難事件,在法院於上個月底判定南投
消防局有疏失判賠,使得南投縣消防局氣氛低迷,同時也連帶影響醫界人員,醫師胡方翔
日前也針對此案,在個人臉書上發表感想,指出過去他熱心出手救人,卻因台灣的社會,
讓他覺得挺身而出前需要三思,加上這次國賠事件讓他心意更加堅定,並在最後說出:「
救人,不是義務。」
醫師胡方翔為山難國賠案,在臉書發表個人經歷,並表示「救人,不是義務。」獲得上萬
網友按讚支持。(圖擷自胡方翔臉書)
胡方翔在臉書上述說自己過往的救人歷程,表示自己過去曾在高鐵和飛機上都有救過人,
結果都以平安收尾,後來在另一次搭機時,一名女乘客因為打呵欠太大而脫臼,當時胡試
圖徒手復位未果,女乘客大喊痛,胡方翔在機上空姐拿來的急救箱中又無法取得需要的用
藥,靈機一動便將隨身藥品容於水中讓女乘客服下,最後10分鐘就結束她了脫臼狀況。
事後女乘客再三道謝,隨後班機座艙長卻拿出單子,軟中帶硬地要求胡醫師留下身分資料
,稱是「SOP」,胡方翔在臉書上表示:「心中比較了這幾次經驗,原來這次有用藥。航
空公司,大概怕旅客事後投訴,萬一出事,想找人替死。」為此他也被太太唸,說胡方翔
救人滿足自我英雄感,卻也可能因為結果不好需要負責。
胡方翔表示:「台灣的社會,充滿了奧客文化與究責文化。善良的人,已經瀕絕。所以要
挺身而出時………最好三思。」而在山難事件判決國賠後,這項結果讓他的心意更堅定,
並在最後表示「救人,不是義務。」而這篇文章除了獲得上萬網友按讚以外,也有大量網
友留言表示支持。
山難獲判國賠 醫師稱現在不敢出手救人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341858
作者: O10lOl01O ( ′▽`)   2015-06-08 16:21:00
先拔草
作者: kinyubi (浪費生命)   2015-06-08 16:21:00
烏啦啦喵喵
作者: biglarge (大大)   2015-06-08 16:21:00
op
作者: s902131 (黃金腎鬥士)   2015-06-08 16:21:00
偉哉鬼島 以後大家出門自求多福阿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6-08 16:21:00
我猜底下會推: 不爽不要救。
作者: RatrideFrog (hehe)   2015-06-08 16:21:00
一群腦X長官的遮羞布 嘴砲說不會救
作者: silver0610 (24K純金打造豪華太空梭)   2015-06-08 16:21:00
超爽的沒醫生了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5-06-08 16:21:00
為什麼不能留資料?
作者: O800092000 (漸升中醫診所)   2015-06-08 16:22:00
[新聞] 搏命救人反被告 3義工判刑4月 怎刪了
作者: twelvethflor (渴了)   2015-06-08 16:22:00
賞罰公平原則~要罰人家 那以後就要收錢了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5-06-08 16:22:00
未看先猜待會會有人靠么說草莓醫生
作者: lemel0101 (JuiChih)   2015-06-08 16:24:00
以後大家要掛牌子了,上面寫 有事請救我,我不會告你
作者: sumarai (Pawn)   2015-06-08 16:25:00
草苺醫生
作者: RatrideFrog (hehe)   2015-06-08 16:25:00
樓上那招沒用 你不告不代表你家人不會告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5-06-08 16:26:00
救人免錢 打破要賠 偉哉鬼島
作者: wind0710 (風兒)   2015-06-08 16:26:00
以後要救人前,先給家屬簽不究責契約,否則不救
作者: cityman0915 (cc)   2015-06-08 16:26:00
是說急診室醫生醫療疏失也不用負責任!懂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5-06-08 16:28:00
絕不幫不認識的人做急救做cpr不是常識嗎
作者: Hongsin (Hongsin)   2015-06-08 16:29:00
鬼島
作者: matt0730 (孟母三遷)   2015-06-08 16:31:00
那當什麼醫師 眼中只有錢嗎
作者: haw561676 (Cybross)   2015-06-08 16:34:00
不然救人,沒救好,被靠邀是有比較好嗎?
作者: Kmmmmmmmmmmt (煙~)   2015-06-08 16:34:00
不在醫院同意醫護資格者可行醫療行為同意書要隨時放身上
作者: babuturtle (babuturtle)   2015-06-08 16:34:00
沒有法律斬釘截鐵說明這些同意書有法律效力還有除了患者以外的家屬也都不能提告外 還是會怕
作者: winer5566 (溫拿56)   2015-06-08 16:36:00
當醫生救人救一救結果被告 會灰心不難理解吧 除非一開始就是為了斂財 不過這種醫生也不會在路邊幫人吧
作者: shiangsir (翔sir)   2015-06-08 16:36:00
救人,是醫師的天職。
作者: shiriri (CG屁屁妹)   2015-06-08 16:41:00
嘴砲是道德魔人的天職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5-06-08 16:42:00
D能 是奧客的天性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5-06-08 16:50:00
在這邊嘴人家不救人不就好棒棒
作者: susaku (小草)   2015-06-08 16:59:00
一直很疑惑"救人,是醫師的天職"這句莫名其妙的話是哪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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