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賠寒蟬效應!酒駕「心虛」自撞亡 員警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5-06-08 23:24:17
※ 引述《destiny4886 (東尼史塔克)》之銘言:
: 然而,相關國賠案例不是只在救難人員身上發生。前年3月,
: 宜蘭五結鄉一名李姓男子因為酒後駕車,看到警方在後面鳴笛,
: 因而心虛、加速逃逸,不料卻撞上路樹身亡。家屬事後認為執法過當提告,
: 法院認為員警須對李男的死亡付部分責任,判國賠192萬。
噓 Gooddy: 記得去看一下判決書,霉體是製造業。 06/08 23:07
喔 這個案件喔
這個案件是李姓男子酒後在警察先生面前上車開走
警方在他開走後上前攔查 然後對方就撞車掛了
家屬覺得說警察是在釣魚 故意等人喝酒後上車才抓人 所以提告要求國賠
警方認為對方飲酒駕車前 他們無法取締 (難道要取締對方"酒後走路"?) 據此反駁
但是法官大人就覺得說 警方沒有在他上車前勸導對方不得開車 所以判警方有疏失
簡單的說 就是法官覺得說
"林盃全知全能 絕不會有疏失 你們警方也應該這樣" 所作出的判決
在台灣 法官就是神啦 警察還是醫生啥的 精英中心不收啦 廢物
以上
酒駕甩警車自撞亡 判國賠192萬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309000353-260106
警方主張,員警尾隨後發現李男開車不穩,才按鳴喇叭、
開啟警笛、以廣播器喊話停車受檢,李男不是單純交通違規,
是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涉犯公共危險罪
但法院卻認為,警方行使職權「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當晚下雨、視線不佳,直到李男車輛翻覆,警方尾追與李男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
宜蘭地院日前判處宜蘭縣警察局須負四成責任、賠償192萬元。
律師獲悉後痛批這個判決「太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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