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漂白豆芽菜賣10年 黑心業者輕判公益捐80萬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北屯區錦輝農產行負責人蔡瑞益,從10年前開始讓洗豆芽
工人以俗稱保險粉的「低亞硫酸鈉」(工業用漂白劑)泡洗,讓豆芽菜不易變黃及變軟,
賣相較好,台中地院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判蔡10月徒刑,緩刑3年,公益捐80萬元,郝
姓工頭判6月,緩刑3年,公益捐20萬元,不法所得120萬元被告兩人連帶追繳。
判決書指出,錦輝農產行蔡姓負責人,從83年間起從事豆芽菜製造、販售,雇用郝男為洗
菜工頭,負責清洗及包裝等,約在10年前開始,被告兩人明知俗稱保險粉的工業用漂白劑
「低亞硫酸鈉」,食品製作過程中不得添加。為了讓豆芽菜不易變黃、變軟,賣相會比較
好,開始使用「低亞硫酸鈉」來泡洗豆芽菜,日產約1500公斤至2000公斤,以每台斤7至1
0元出售給附近攤商、小吃店、鐵板燒等商家,每日營業額約2萬元。
去年底檢警會同台中市衛生局查獲,被告等坦承不諱,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判蔡10月徒刑,
緩刑3年,附帶支付公庫80萬元,郝姓工頭判6月,緩刑3年,附帶支付公庫20萬元。
另法官計算不法所得,依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在103年2月生效,被告4月被查獲,期間約2
個多月,審酌被告每日營業額2萬元,2個月約120萬元,依法追繳沒入,由被告兩人連帶
抵償。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43475
5.備註:
難怪臺灣人的洗腎率……
黑心食品如果罪證確鑿就抓的好啦!
之前頂新案大家似乎都不討論了,不過這麼久了怎麼都沒被定罪?
還是說檢察官根本罪證不足啊,畢竟鬧這麼大證據應該一大把啊,感覺審這麼久一定有問
題
媽的原來豆芽菜這麼便宜!之前鐵板燒老闆請我還很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