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妳姊難滿足我」惡男狎妹
3.完整新聞內文:
獲女友家好心收留 竟向小五女伸狼爪
2015年06月10日
【鄧惠珍╱彰化報導】彰化縣謝姓男子與未成年女友交往,女友父親好心收留,他竟搞大
女友肚子,又以「妳姊姊懷孕無法滿足我的需求」為由,拐騙女友讀小五妹妹上床三次,
事後女友才發現報警。彰化地院上周認為謝男對少女造成身心負面影響,不可輕恕,依妨
害性自主三罪各處有期徒刑三年四月,應執行四年六月。
判決指出,謝男(二十歲)高中肄業、工作不穩定、父母離異,四年前他與當時讀國二女
友交往,女友父親好心收留,他因而搬進女友家,與女友分房睡,隔年兩人發生性關係女
友懷孕,女友父親得知後提告妨害性自主;謝男向檢方說,希望女友將小孩生下來,他要
與女友結婚,檢方徵詢女友與家人意見後,作出緩起訴一年處分。
覺得背叛姊而隱忍
偵查期間,謝男又向當時讀國小五年級的女友妹妹說:「妳姊姊懷孕無法滿足我的需求。
」騙取妹妹同情,並發生三次性關係,直到女友產子後半年,他與女友爭吵才搬離女友家
,但仍與妹妹來往。
去年五月,女友找謝男談孩子撫養的事,發現謝男手機簡訊中,有謝男聊妹妹的壞話,她
向妹妹詢問,妹妹坦承自己被花心謝男花言巧語所騙,案發後妹妹覺得背叛姊姊,壓力很
大、很丟臉,隔天由父親陪同報警。
性侵3次判4年半
法官認為,謝男辜負女友父親收留恩情,不顧念女友感情,審理時坦承對他與女友的小孩
不聞不問,可見謝男毫無倫常,且原在校表現不錯的妹妹成績大退步,謝男對少女造成身
心負面影響,因性侵害三次,依妨害性自主三罪各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應執行四年六
個月。檢方說,另謝男緩起訴一年處分期限已屆,無法追訴。
彰縣社會處副處長王蘭心說,該案妹妹由勵馨基金會輔導,未出現創傷症候群,已回學校
上學,姊姊專心照顧小孩,社會處為其小孩申請補助。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說,青春期孩子最需要關愛,當家庭照顧支持系統不足時,一
旦有人關心,孩子就會認為對方是真愛,看不見危機,建議學校或志工團體提供課後照顧
,避免孩子誤入愛情陷阱。
賤男拐姊妹事件簿
2011/11
謝男與女友交往,獲女友父親好心收留住女友家
2012/02
謝男與女友發生性關係,女友懷孕
2012/03
謝男稱「妳姊姊懷孕無法滿足我」性侵女友妹妹
2012/04
女友父親發現大女兒懷孕控告謝男
2012/05
檢察官認為雙方有意共組家庭,依與未滿16歲幼女性交罪緩起訴一年處分
2013/05
謝男在女友生子後,因與女友爭吵搬離女友家
2013/07
女友妹妹在謝男租屋處發生性關係
2014/05
女友找謝男討論孩子撫養,得知妹妹也被騙上床
資料來源: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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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國二 小五 , 5f處男已崩潰